杭州网讯 这是一件看似寻常的离婚纠纷案:儿子小张与儿媳小王离婚后,七十多岁的老两口起诉让儿媳小王搬离他们名下的房屋。
案件立案后委托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但小王的一句话让调解员大吃一惊:“我公公怎么可能会起诉我?如果他真让我们走,我马上带儿子搬走!”这也让杭州上城法院承办法官吃惊不小,起诉、委托材料一应俱全,房产登记明确,难道是虚假诉讼?!
前几天下午,法官赶往小王居住的小区进行实地核查,老张夫妻俩恰好都在。
“我是一直反对我儿子儿媳离婚的,这样只会苦了我的孙子、孙女。儿子起诉离婚,闹了一两年,孙子判给了媳妇,孙女判给了儿子。一家人就这么散了……”当法官说明来意,张大伯倒起了苦水。
“离婚了就不应该还住在这儿,所以我们起诉要求小王搬走!”陈阿姨在一旁插嘴道。
“房子是你和张大伯共同共有的,所以起诉的原告应该是你们两个人,我们想了解一下张大伯真实的想法,所以麻烦你回避一下。”法官把陈阿姨劝进了里屋。
“张大伯,你真实的想法是什么?诉状和委托书是不是你的签名?”法官再次问到。
“我孙子就在对面学校上学,我现在天天烧饭给他们吃,我怎么会让孙子搬走呢。我从来没写过什么诉状,也没有签什么名字!我希望我儿子回头是岸,不要再折腾了,伤害两个小孩!”当法官将卷宗中的诉状和委托书向张大伯展示时,张大伯态度坚决地说。
原来,因为儿子出轨,儿媳和儿子闹离婚,双方都要离,只是张大伯一直坚持不让他们离,夫妻俩前两次的离婚,张大伯都亲自写了一封很长的信送到法院,请求法官调解夫妻俩,坚持不能让他们离婚而没有离,直到前不久的第三次上诉,两人才真正离了婚。张大伯和老伴陈阿姨共有两套房子,离婚后,张大伯一直舍不得孙子,让儿媳带着孙子和张大伯住在同一套,而陈阿姨则是带着孙女和儿子一起住在另一套。
在里屋的陈阿姨听见张大伯的表态,几度冲出来要与张大伯争吵,她认为儿媳必须搬走。
法官听完张大伯竭力维护家庭的陈述,心情复杂地离开这个已经破裂的家庭。
根据法律规定,法院驳回了本案以张大伯名义的起诉,在法官与陈阿姨的委托律师沟通后,律师于最近撤回起诉。
案件虽然结了,已经破裂的家庭还能破镜重圆吗?
法官也提醒说,按照法律规定,陈阿姨冒签张大伯名字,以其名义起诉的做法,实际上已经构成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按理说可予以处罚。考虑到陈阿姨年龄较大,也系初犯,就只是通过律师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