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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外借银行卡吃了官司
发布时间:2017-03-17 10:32:00 星期五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近日,江干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陈小姐诉称,其于2015年5月误将8000元汇入被告董先生的银行账户,但其不认识董先生,与董先生没有经济往来,故要求法院判令董先生归还8000元。而董先生却连连喊冤,没收到过这笔钱,坚决不予归还,这是怎么一回事?

     法院打来的“诈骗电话”

    前段时间,董先生接到一个对方自称法院的电话。告知他说:有人误将8000元钱汇入他的账户,因对方多次索回无果,于是将他告上法庭。现要求他归还款项,并要求其告知法院送达地址,便于邮寄副本材料。

    一向本分的董先生,莫名其妙接到法院的电话说他被告了,自己啥也没做,银行卡上没多出8000块钱,而且法院提供的卡号也不是他的,怎么会这样呢?

    于是说什么都不信的他,将这电话认定为诈骗,自己给它列入了黑名单。

    可是之后,这个“诈骗电话”还一直“骚扰”着董先生。

    法院多次打来电话,气得董先生正常生活都受了影响,董先生态度一次比一次激动,实在有些不耐烦,就差破口大骂了。

    多次电话以后,董先生个人信息、银行卡开户名等各类信息都和法院一致,无奈之下,他签收了副本材料。

    可这心里一直嘀咕着这冤枉事。

    两年前外借的银行卡

    经法院开庭审理,根据原告陈小姐提供的证据显示,收款账户户名确实是董先生,而且身份证号码亦是董先生的,款项系汇入董先生的银行账户确定无疑。

    董先生很是纳闷,自己就是没有收到这8000块钱。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去银行调取该银行账户的开户信息及交易流水。

    根据银行出具的资料显示,该银行卡系董先生本人通过银行自助设备办理,且留有董先生本人办理时的照片;该银行卡自2015年5月起至2017年1月,一直有使用记录、短信提醒记录,交易资金达数百万元。

    法院将调取的材料展示给董先生看,于是董先生拨打了开卡资料上留存的手机号。才发现这手机号是自己朋友的,原来银行卡一直是他朋友在使用。

    董先生这才想起来:两年前,董先生应朋友之需,办理了银行卡外借给这朋友,且没有留存该银行卡的信息,时间久了也就忘记了。

    董先生经与其朋友核实,8000元确实是陈小姐误打,董先生当天就把8000元归还给了陈小姐并从朋友处要回银行卡。

    烦恼了很久的案子终于了结了。

    承办法官感慨,幸好本案金额不大,否则董先生真是有苦说不出了。

    切记:自己的身份证、信用卡、银行卡切勿外借,否则后悔不已。

作者:实习生 洪明思 通讯员 辛成  编辑:陈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