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1月12日下午,上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复杂的案子。承租人诉建设公司拒收租金违反合同,同时已将租赁房产买下的四位买受人反诉承租人。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今年40岁的吴先生(化名)来自河南,2015年在杭州向一建设公司租了一幢公寓的整整一层楼14间房,面积约达1900㎡,租期10年。不料,过了一年后,到了要交第三期租金的时候,建设公司以各种理由拒收租金。迫于无奈,他将建设公司告上法庭,认为其已经违约。
而吴先生租下的这层楼的房产分别出售给四位买受人,四位买受人反诉吴先生。反诉的理由让人大吃一惊……
吴先生把租下来的14间房擅自隔成了50余个小房间,然后以平均2000元每月每房对外转租群租。
四位反诉人认为吴先生的行为已经违约,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求法律判决吴先生腾退出14间房,并将擅自隔开的50余个房间恢复至产权证平面图所示的14间房,支付房屋占有费直至腾退并恢复房屋原状之日止。
承租人:合同写明可用于转租 改造后已到消防报备
法庭上,吴先生方出示了两份租赁合同。第一份在2015年6月9日签订,第二份在11月18日签订,两份合同的乙方和租赁面积不一致。
“一开始我是和我的朋友老杨(化名)一起租,所以两人和建设公司签了合同,租了这层楼以及上面一层跃层。后来老杨又不想干了,我就一个人和建设公司又签了一份合同,只租了这层楼。”吴先生解释道。
“另外,第一份合同手写补充了一条‘乙方承租该房屋可用于转租。’虽然第二份没有写上这条,吴先生也没有注意到,但6月到11月,吴先生一直在装修改造房子。签第二份合同时这层楼已经被隔成50余间,所以以为建设公司对这样的改造是许可的。”吴先生方律师补充道。
律师还说道:“改造后的房屋已经到派出所和消防那里报备过,检查过没有安全隐患,而且入住的60多名租客都给他们办了暂住证。”
对于四位反诉人的反诉请求,吴先生也十分委屈:“我当时装修花了200多万,群租的受益用来回本都还不够,现在又要我腾退,又要我赔钱。”
建设公司:以第二份合同为据 应向反诉人支付租金
建设公司的委托律师出席庭审。对于两份合同,律师辩称:“两份合同应该以后签的第二份为依据,建设公司是就这份合同向原告方和反诉人告知出租相应事实”
律师也解释了拒收房租的原因:“因为房子已经出售给四位反诉人,反诉人是房子的新产权人,所以建设公司不具有收取第三期房租的权利。而且庭审当中,原告也同意向新产权人支付房租。”
“基于原租赁合同继续履行,是否构成吴先生违约导致与新产权人之间的租赁关系解除,建设公司已不是合适的被告。”
反诉人:被反诉人非法群租 写字楼被改造成住宅
反诉人的委托律师出示了出租楼层现场拍摄的视频,可以看到这层楼已经被改造得像宾馆一样,一条不宽的过道,两侧排列着一扇扇房门。
关于租赁合同,反诉方认为合同已备注楼层的平面图、房号和实测面积,表明这层有14间房,每间房有对应的房号和实测面积。
“合同上写明的是可以拆除非承重墙,而被反诉人扩大了此条款的解释,扩大了自己的权利,未经出租人允许将房间隔成50余个,非法群租。”
“另外,被反诉人没有根据房屋性质使用房屋。此楼层照规划应是办公用,而被反诉人将其改造成住宅,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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