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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问:近年来推出了哪些便民服务举措?
近年来市住保房管部门坚持持续创新,不断完善公租房管理和服务,2013年以来连续推出了以下便民举措:
2013年初,推出了市级公积金全额缴纳公租房租金,市本级公租房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因支付公租房租金,可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按月核定提取金额并用于缴纳公租房租金,极大地简化了提取公积金用于公租房交租的流程。2013年3月,推出廉租房保障就地转公租房保障,对于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但仍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保障家庭,无需走先退出再申请的整个过程,直接可以申请办理公租房租赁手续,实现原地承租。2013年4月,推出公租房优先保障,在同期同户型范畴内,残疾、70周岁以上老人、见义勇为、烈士遗属等特殊人群可享受公租房优先保障,在摇号、选房等环节享有优先权。2013年5月,推出 “公租房房源互换”,对于已选定房源并签订租赁合同的市本级公租房保障家庭,因现房源区位、楼层等原因不能满足生活需求的,可在租赁期内申请相互调换房源。2013年6月,推出房源调整,因结婚、生育、离异等原因导致人口变化的公租房保障家庭可直接申请调整房源户型。
2014年推出的5项便民服务举措。
2014年,我们又把上述便民举措推广到了廉租房,相继推出了公租住房保障就地转廉租住房保障、廉租住房优先保障、廉租住房房源调整、廉租住房房源调换,同时,把公积金全额缴交公租房租金的范围从市公积金扩大到省公积金。
2015年推出的5项便民服务举措。
2015年5月,推出了换房平台服务前移,在原有房源互换便民举措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条件,公租房申请家庭无需等到签订租赁合同后再申请房源互换,只需选房结束并公示后即可申请换房;2015年8月,扩大公租房调房范围,在原有公租房调房政策基础上,申请家庭成员为两人(夫妻除外)、其中一方为10周岁(含)以上申请家庭成员;申请人夫妻双方的父母或子女因工作或收入变化符合届时作为申请家庭成员准入条件的、或因家庭照顾需要等原因,均可申请调整公租房房源;2015年11月,启动了公租房货币补贴试点,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发放租房补贴,资助其租赁市场住房;2015年11月,推出公租房年审与货币补贴一站式办理,为提高住房保障人性化水平,申请人在公共租赁住房货币补贴保障资格(一年)满时,申请资格续审与领取货币补贴可实现一站式受理,资格续审通过后即可直接领取货币,无需再提交补贴发放申请;2015年底,利用人民银行“集中代收付”系统发放补贴,为给广大住房保障家庭提供便利,将由原先的“工行缴纳租金、建行领取补贴”的方式推广到工农中建等15家主流银行实行代收代付。
截至目前,公租房(廉租房)房源调整便民举措惠及296户保障家庭(其中,扩大调房范围惠及139户),公租房(廉租房)房源互换惠及1000户保障家庭(其中,平台前移惠及234户),公租房(廉租房)优先保障惠及577户保障家庭,廉租房就地转公租房惠及318户保障家庭,公租房就地转廉租房惠及164户保障家庭,公租房(廉租房)年审与货币补贴一站式办理惠及11203户,市公积金按月核提用于公租房交租惠及1548户,省公积金按月核提用于公租房交租惠及188户,利用人民银行“集中代收付”系统发放补贴惠及1635户。
6、问:各区受理及房屋租赁备案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