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对限行开展严查严管 这样的低级错误犯不得
发布时间:2016-04-20 14:58:37 星期三 来源:杭州网
错上加错 驾驶员阻碍执法被依法拘留
经过调查,驾驶员姓刘,男,29岁,黑龙江人。刘某说,车子是自己女朋友的,当时自己刚在市心路的必胜客吃好了晚饭,准备驾车到萧绍路湘宝湖大酒店的住处。但其实,这点路程步行也就五、六百米,但是他还是选择了驾车出行。
刘某担心自己的限行车辆会被交警和监控拍摄查处,所以就想出了用报纸包裹住前后车牌的办法来逃避警方的查处,但还是没想到被路面执勤交警发现,抓了个现行。
最终,驾驶员刘某因阻碍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被萧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待其拘留执行完毕后,其交通违法行为将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根据相关交通法规的规定,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驾驶员将面临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12分;驾驶机动车未按规定在限制、禁止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将面临100元罚款。而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扣留该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员必须参加科目一考试并且合格后才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错峰限行”管理 交警将进一步严查严管
根据相关监测数据显示,实施“错峰限行”以后的首周,早高峰平均车流量下降10%,晚高峰平均车流量下降15%,早晚高峰流量占全天流量的比例由限行前的29.2%下降至限行后的27.4%。
“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实施以来截止4月18日,萧山公安交警部门已查处4505起非浙A号牌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行为;货车限行区域调整后起截止4月18日,公安交警部门也已查处了共计4963起货车违反货车限行规定的行为。
萧山公安交警部门表示,面对部分受限车辆在限行区域和时间内行驶的情况,将进一步加大“错峰限行”和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执法管理工作,对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开展严查严管,加强警力布置和宣传力度,通过路面与监控的查处、交通违法曝光等形式,进一步巩固“错峰限行”和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实施效果。
据不完全统计,近一个月以来,公安机关已依法查处6名各类交通违法不服从交警管理的事件,其中4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自觉遵守“错峰限行”和货车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规定,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和时间,路程较短的完全可以选择步行等方式出行。面对执勤交警的检查应自觉配合,对于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