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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期间全省公安以安全为先 社会治安总体平稳
发布时间:2016-04-05 09:20:38 星期二  来源:杭州网

协警正在指挥交通。

协警对扫墓车辆严格管控。

    杭州网讯 4月5日上午,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此次清明节期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及早谋划,周密部署,全力做好清明各项安保工作,有效维护了全省社会治安平稳有序。除萧山区发生一起死亡4人交通事故外,全省其他地区未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及交通、火灾事故,524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有序。

    截至4月4日17时,全省公安机关累计投入安保警力近20万人次(含协警)。接群众报警数同比下降19.6%,接报刑事案件同比下降6.3%;接报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5.5%;接报交通事故同比下降10.1%。

    节前,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徐加爱对做好清明节安保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4月1日、3日,省公安厅交管局先后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后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就做好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出部署。各地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安保措施,强化检查督导,确保工作有效落实。杭州市公安局结合大型群众性活动、交通管理、火灾隐患排查等清明节安保等工作重点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

    节日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共投入巡逻警力11.6万人次,其中民警4.3万人次,协警7.3万人次。杭州市公安机关累计投入警力2.4万余人次,加强对祭扫活动集中的地区和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公共复杂场所以及案件高发重点时段、部位的巡查管控。

    据统计,此次清明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共派出检查组437个,共检查社会单位1556家,发现隐患1921处,整改隐患1835处。同时,各地公安消防部门调派力量对大型公墓和重要祭祀活动现场进行巡逻监护,并与林业部门密切协作,建立快速响应机制,随时处置各类突发险情。

    除此以外,今年扫墓特别提倡绿色出行,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返乡探亲、旅游踏青等出行流量十分集中,且受雨雾恶劣天气影响,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加大了警力投入,加强重点路段、时段和对象管控,严厉查处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未系安全带和违规运载危险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了省内高速公路、国省干道通行秩序良好,未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情况。

    据统计,清明节期间,全省高速公路路网总流量达到450万辆。高速交警共出动警力3000人次,总队各级继续以轻微事故快速处理工作为主要抓手,在省内高速各主要出入口和服务区布设事故快速处置点103处,快速处理事故比例达98%。

    同时,各地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各类新闻媒介和自媒体、高速公路电子显示屏等多种宣传渠道,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引导驾驶人和旅客合理选择出行方式、时间和路线,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行车陋习,引导驾驶人安全守法行车。节日期间,仅高速交警总队官方微信就为群众提供路况信息服务60万余次。

作者:通讯员 陈谊 记者 顾平  编辑: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