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调查发现,余杭一民房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车上私储非法烟花爆竹。
杭州网讯 随着春节的临近,为了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由烟花爆竹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余杭警方持续加大烟花爆竹专项治理力度,坚决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
连日来,余杭警方查获多起非法储存、贩卖、燃放烟花爆竹案件。截至目前,余杭警方依法刑拘涉案人员8名,行政处罚5人,收缴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700余箱。
近日,有群众举报,余杭南苑高地社区一处农民房的内,有人私储大量烟花爆竹进行销售。
余杭警方立即展开调查。民警在暗访发现,在南苑街道东湖南路路边上竖着一个大大的牌子“XX烟花店”,离马路不足五米远的地方有一个合法的烟花销售点,沿路的一间店面,不足10平方米的平房内,经营烟花的证件齐全,店内存放少量烟花销售。
然而民警发现,这一切只是表象。
很多前来购买烟花的顾客,会被店内的经营人员带到附近南苑街道高地社区的村道里,那里停着两辆集装箱货车,车上装满了各式各样的烟花。前来购买烟花的“大客户”都被带到僻静的村道上交易。
民警跟踪调查发现,营业平房后面的民房内也是烟花经营人员储存非法烟花爆竹的窝点,警方初步查明这是一个以张某(男,48岁,浙江台州人)夫妇为首的一个非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的团伙。
2月4日中午,余杭警方调集大批警力集中收网,一举查获村道内集装箱货车存放的、附近民房存放的非法烟花350多箱,抓获张某夫妇、出租房东顾某等涉案人员5人。
据民警介绍,嫌疑人张某和出租房东顾某去年就曾被余杭警方查处过,结果今年又重操旧业。房东顾某为获取高额租金回报,致家人及租客安全于不顾,将路边平房及民房出租给张某用于非法存放烟花。
对于从事的“行业”,张某、顾某等人也承认确实危险,他们说,自己从不敢在屋子抽烟,就怕引起爆炸。
目前,该张某、顾某等5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余杭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