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10月29日,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二次会议。会上,副市长项永丹就杭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情况作了报告。
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20万余户
报告中,给出了好几组数据。据统计,截至2015年9月底,杭州主城区通过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危旧房改善等保障性住房已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20万余户,按城镇常住人口计算,住房保障覆盖率已达到29%。
其中,廉租住房已累计保障住房困难家庭11921户,实现了低保标准2.5倍以内的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经济适用住房累计惠及83912户家庭;公共租赁住房累计保障22720户家庭。
今年以来,杭州共推出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配租房源6746套;新增廉租住房保障家庭474户;面向2014年受理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2015年暂停申请受理)推出公开销售房源1307套,建筑面积约8.79万平方米。
由这些数据不难看出,近年来,杭州住房保障已逐渐形成了以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房为内容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有效解决了一批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创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
货币化将成为住房保障新方向
2010年以来,国家明确要求大力推进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解下达并逐年提高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建设指标;2011年以来,明确了“住房保障要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货币化补贴”的思路。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有关政策文件更加强调“因城施策、因地制宜”,明确住房保障要从实物为主转向实物和货币并举,并鼓励地方政府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回购作为保障房源。
今年4月29日,杭州出台《关于大力推进住房保障货币化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房屋征收货币化安置最高给予原房评估价值42%的补贴和奖励,即征收部门在按评估价格对被征收人住宅房屋给予补偿的基础上,再按评估价格的20%给予货币补贴;在规定期限内签约搬迁,并在领取货币补偿款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住宅房屋的,根据购房纳税凭证,再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格的22%给予奖励(新购房屋价格低于房屋评估价格的,由征收部门按照新购房屋价格的22%给予奖励)。此外,正视住改非营业房的历史成因和现实损失,除按照住宅房屋实施补偿安置外,另行给予不超过合法经营部分房屋价值20%的补贴。
记者了解到,实施近6个月来,《指导意见》出台后启动的10个国有土地征收项目累计完成签约583户,其中货币补偿284户,约占签约住户总人数的48.7%。
打造“安居+创业”模式新亮点
《报告》指出,下一步,杭州将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配售配租工作,做好经济适用住房受理家庭公开选房工作,继续保持对低保标准2.5倍以内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按照标准化流程开展分配入住工作,尽快让保障家庭享受保障成果。
同时,杭州将进一步立足群众需求,加快保障房服务体系提升转变。
加快完善智能门禁系统建设标准化工作,拓宽系统功能,实现门禁系统功能从重管理向重服务转变,并推广到市区所有公租房项目。抓好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制度的落实,实现对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全方位、多层面的社会保障和服务。
此外,积极培育蒋村公租房服务创业青年示范区,为入住创业青年提供相关政策。力争将蒋村公租房服务创业青年示范区打造成具有一定规模、辐射能力和知名度的创业示范区,实现创业青年“安居在蒋村,创业在蒋村”,成为我市公租房保障新的亮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