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住在杭州上城区的何奶奶近日被人敲响了房门,对方说:“你好搬走了吧”。这话听的何奶奶莫名其妙,“我住的好好的,为什么要搬走呢?”对方接着说,让何奶奶听的欲哭无泪,原来他的儿子已经“悄悄”的把自己住的房子给卖了。
找到何奶奶的是房子的郑女士,也就是房子的买主,她说,她以30万元的价格从张某处买到了这套33平米的房子,并于2010年6月取得所有权证。
张某就是何奶奶的儿子。
不过,在办出房屋所有权证4个月之后,郑女士口头同意将该房屋租给张某的母亲继续住,还约定房屋租金1000元/月。但至今对方分文未付,还强占该房屋拒绝归还。
郑女士说,2015年6月4日开始,杭州市地铁5号线江城路站地铁项目建设,房子要被拆迁,但她多次找到何奶奶要求返还房屋,但对方一直拒绝搬离。
这种情况下,郑某干脆将何奶奶起诉到了法院。
何奶奶已经年近七旬,也不懂请律师,自己来到了法庭,她说之所以不搬,因为不相信房子被儿子给买了。
何奶奶说,她原来是萧山区长山头村人,于1972年嫁入杭州,老伴为杭州铁路文化宫工作人员。1988年,杭州铁路文化宫单位分房,他们夫妻分得了上城区这套房子房屋,而且至今一直居住在这。
1991年,何奶奶的老伴去世。2009年,她把房屋所有权转至儿子张某名下,不过住都是自己在这边住的。现在有人来要房子,她实在不知道房子被卖出去的事,也没签订过任何租赁协议。
何奶奶的儿子的确有点不争气,目前他在南京监狱服刑。
法庭上,郑女士提供了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契证,以证明她从张某处购得讼争房屋,而何奶奶只提供了一张以前的土地使用证,但这只能证明曾经的房主是儿子张某。
经过调查,法庭确认,该房屋原房主确是何奶奶的儿子张某,但2010年,房子已经被卖给了郑女士。
最终法院判决,郑女士获得胜诉,并且考虑何奶奶的情况,将不收取这几年的房租。而这位年近七旬的何奶奶,必须在10天之内腾退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