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8月27日,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金财,朱金坤、项勤、吴春莲、徐祖萼、郑荣胜、徐苏宾出席会议。副市长张耕,市法院、市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经过分组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绩效管理条例》、《杭州市智慧经济促进条例》、《杭州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修订)》、《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立项办法》、《杭州市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关于批准杭州市本级2014年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对市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和2015年杭州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计划(第二批)(草案)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接受吴太普请求辞去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关于许可对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王立标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以及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市政府人事任免议案、市法院人事任免报告、市检察院人事免职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