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杭州一家公司,在饭店吃饭专门签单,不光老板签,员工也签,签了一大堆单子后,却玩起了失踪。近日饭店将其告上了法庭。
起诉的饭店叫红京鱼,在杭州有多家分店,还颇有名气。其表示,2015年1月22日,他们和被告公司签订《签单用餐协议书》,约定饭店向被告提供用餐招待服务,为期暂定半年,由被告授权签单代表周某负责签单,餐费每三个月结算一次。
双方确认:周某为被告授权签单代表,如有变更,被告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原告。该协议暂定半年,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截至2015年4月15日止,被告在红京鱼处共签单用餐56次,累计餐费34574元,但时至今日,被告未依约支付餐费。故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公司立即支付餐费34574元。
法庭上,红京鱼提供了当初的《签单用餐协议书》以及这三个月来的餐费签账单,与其陈述的事实基本相印证。但被告方却是不见人影,不止没出席庭审,也没提交任何的答辩意见。饭店也找不到他们的人。
法院经过调查审理,认定当初的《签单用餐协议书》真实有效,被告应当依照约定支付餐费。但协议中的一条,却让饭店少拿到了接近一半的钱。
这一条是:周某为被告授权签单代表,如有变更,被告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也就是说,单子只能由周某,也就是公司的老板来签,其他人签的不算数。但在实际操作中,饭店往往不会那么严格。
在饭店提供的单据中,有些只有周善某、董某、吴某的签名,没有老板周某的,法院认为:因上述人员并不是协议书约定的被告授权签单代表,故对上述人员单独签名的签账单金额,不予认定。
这样算下来,少了一万多块钱,饭店也只能吃哑巴亏。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向饭店支付餐费20931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