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年1月7日上午11点左右,在双浦养甲鱼的易女士从外面办完事回到甲鱼养殖场,当她打开管理房的院门时,闻到阵阵的肉香,而她知道屋内应该没有家人时,她快步走向厨房,发现厨房门后蹲着一个陌生的年轻男子,他身边还有啃过的骨头,锅中还炖着肉,易女士吓得大叫,这个年轻人见易女士大叫,从后门夺路而跑。
易女士骑上电动车在后面追,大约五十米左右,在路边干活的群众帮着易女士将男子抓获。这时易女士发现该年轻人脚上穿的蓝色运动鞋好象是上次她家失窃的。
去年12月份的一天,易女士她家的管理房也失窃过一次,她们发现,包内的20多元的硬币被偷,给老公买的蓝色李宁运动鞋也被盗,这双鞋是易女士花了400多元给老公买的,老公平时舍不得穿,出门办事时才会穿的,所以印象较深,当时考虑到损失不大就没有报警,哪知又第二次进贼了,这次易女士报警。
年轻人姓陈,90年出生的他,多次因盗窃、放火被处理,去年10月31日才刑满释放。
去年12月的一天,他骑车从干活的工地到双浦镇,看到易女士家的管理房上着锁,他推测屋内没人,就爬窗进去,翻找值钱的东西,结果只在包内找到20多元的硬币,临走时发现地上有双新的运动鞋,就一起偷走了。
1月7日上午,他穿着上次偷来的运动鞋,再次来到这里,到隔壁的另一家管理房,确认无人后,爬了进去,结果也没找到值钱的东西,只在冰箱内发现了一只猪蹄,灶头上面的盆内有一只腌制的鸭子。
虽然他也饿了,但这些是生的,不能吃,他就带着猪蹄和鸭子,翻到了易女士家,因为他上次来过,所以就在厨房内加工,结果,易女士回家,陈某被抓。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盗窃他人财物,已构成盗窃罪,遂将陈某依法公诉,今天上午,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盗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