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杭州网讯 今天,杭州市余杭区法院开庭审理了“1040阳光工程”特大传销案,蔡某等53名被告出庭受审,这也是余杭法院受理的涉案人数最多的刑事案件。
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2009年以来,蔡某等人先后在湖北省武汉市等地加入“自愿连锁经营”传销组织。该组织以“1040阳光工程”为名,要求参与者购买1至21份不等的产品,第一份3800元,第二份起3300元每份。
买了产品后,便获得加入资格,然后每人可以有3名直接下线,以此类推,不断向下发展。
该传销组织分为5个级别,分别是实习业务员、业务组长、业务主任、业务经理、高级业务员,成员下线所购买产品的总数,将决定你是否能“升级”,当下线总共申购600份以上份额时,你就是高级业务员了。
组织按照级别及发展下线人员购买份额的数量计算报酬,包括直接提成、间接提成等。并通过集中开会、交叉检查、处罚等手段实施逐级控制,层层管理传销人员,促使成员不断发展新人。
2013年12月,蔡某、王某、汤某等人到杭州余杭考察后,将他们在武汉的网络整体搬到了杭州。蔡某管理整个区域,下属AB两组,分别由王某和汤某任组长,每组下面还设了7-9个办公室。
在杭州,他们疯狂开展传销活动,截至2014年10月案发,该组织中参与传销活动的人员累计达600人以上,传销金额累计3000万元。
53名被告出庭受审
组织者称这不是传销 是老祖宗传下的古老投资
蔡某个子不高,说话嗓门很大,所以团伙内其他成员都叫他“蔡大”,蔡某还有个称号是“老总”,这是组织成员对高级业务员的称呼。
蔡某在福建开有一家公司,而且他是大学毕业,在今天受审的53名被告中,为数不少的人都有大学学历。
所谓“1040阳光工程”,如果你买21份产品的话,花费69800元,但你可以获得最高1040万的回报。蔡某在法庭上表示,自己干的不是传销,“这是一种古老的投资性的东西,老祖宗传下来的。”
至于一些组织内部制度,人事安排等情况,蔡某很多都表示自己不清楚,“都是老祖宗定的。”
根据蔡某的描述,这个组织在余杭地区还有N个团队,上级是谁他也不清楚,团队和团队之间交集也不多,顶多是领导人之间打打电话。像他这样“老总”级别的人物,共有10来位,而且“每个月都可能产生新的。”
蔡某告诉法官,自己在组织里没赚到钱,“我一共投入了160多万,到现在才收回20几万”。不过他于2012年购买了一辆保时捷卡宴车。
据法院表示,本案的庭审预计将持续两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