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维含量不合格、标识不符成问题童装主因
本次共抽检童装 30批次,合格19批次,不合格11批次,合格率为63.3%。检测的重点指标包括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色牢度(包括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
童装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纤维含量不合格和标识不符两个方面,其中,纤维含量不合格有8批次。
如标称“温州康益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夏碧清销售的“皇傢蜗牛”牌棉布长裤,如标称“杭州花样百出童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岑惠萍销售的“花样百出”牌时尚女童A摆连衣裙,如标称“杭州朱阿姨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遂昌麦波儿服饰有限公司销售的“朱阿姨”牌风衣外套,标称“杭州花样百出童装有限公司”生产的丽水岑惠萍销售的时尚女童A摆连衣裙,都存在标识上标注成分与实测成分不符合。
另外,还有10个批次童装存在标识不符的现象,表现在制造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缺项、商品号型规格不准确、纤维成分不准确、维护标签缺项或不准确、商品产品标准编号缺项或不准确、商品质量等级缺项等。
童车全部合格
本车抽检抽取了10批次童车,全部合格。在专卖店、超市抽取了“小龙哈彼”、“祺娃娃”、“圣得贝”、“好孩子”品牌的学步车、玩具车、自行车、手推车、婴儿车,检测了童车商品中有关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指标,包括形状、尺寸、强度、边缘等物理机械性能;车辆包装物的燃烧性能项目;主要材质或易触及高风险部位材质的特定元素(砷、钡、镉、汞、铅、锑、硒)的迁移、标识和使用说明。
对于此次抽查结果,浙江省工商局已下发通知,要求对判定为不合格的儿童用品,依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对名单中所列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由被抽检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立案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