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年1月,于女士在网上发布了一条微博,称娃哈哈公司出产的某饮料含有有毒成分。这被娃哈哈公司认为不符事实,损害了其声誉,遂将于女士告上法庭。
本案今天上午在杭州市上城区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于女士非常爽快的承认了错误,并进行了道歉。娃哈哈公司和于女士也非常顺利的达成了和解意向,并收回了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
整个庭审仅用了不到一个小时。
一条微博 引官司上身
整个事件都由一条微博而起,这条微博发布于1月7日,全文为:“妇幼保健院提示您:请不要给宝宝喝爽歪歪和有添加剂的牛奶饮料,告诉家里有小孩的朋友,刚看了新闻,可口可乐、爽歪歪、娃哈哈AD钙奶、多美滋、雅培、美汁源果料奶菠萝味的,都含有肉毒杆菌。现在紧急召回,希望有儿女的爸爸妈妈相互转告。”
代表娃哈哈出庭的是一名律师和公司法务经理吴先生。律师表示,肉毒杆菌是致命菌,容易导致败血症等严重的疾病,饮料中不得检出,于女士未经核实这样说,无疑存有过错。
他们提出的要求是:于女士应删除微博消除影响,并公开向娃哈哈公司道歉,另外再赔偿20万元损失。
被告是89年的东北女孩
法庭上她没有辩解 直接认错
于女士1989年出生,来自吉林农村,说话带有浓重的东北口音。同她一起来杭应诉的,是一位吉林当地律师。
在娃哈哈律师宣读完起诉书后,于女士没有辩解,而是直接认了错:“首先我要表示歉意,这是我在不知情之下转发的。2015年1月我看到这条消息,因为自己和孩子一直都在喝,所以就转发了,并没有恶意。我很后悔自己的行为。”
于女士这条信息实际是发于她的QQ空间,被同步到了腾讯微博上,也并非她原创,而是别处看到的。在事发后,她马上删除了微博,并发文作出澄清。
信息来自QQ空间 谁发的已经找不到了
既然微博是转载的,那为何单单告于女士呢?
娃哈哈的律师表示,今年1月公司在网上进行过检索,有10多个账户都发布了同一消息,包括新浪和腾讯的微博,但在他们能找到的微博中,于女士这条是时间最早的。其他的微博时间在于女士之后,内容也一样,所以相信于女士这条微博是造成信息扩散的主因。
律师说,谣言一直未能解决,后来浙江、湖北两地的卫生厅以及多地公安部门不得不出面,帮娃哈哈澄清。
于女士在法庭上表示,这条信息来自QQ空间,但谁发的已经找不到了。
双方顺利和解
娃哈哈收回赔偿要求并负担了案件受理费
由于于女士道歉的态度非常坚决且诚恳,娃哈哈公司当庭表示了愿意和解。
在庭审现场,律师上网确认了1月份于女士发的那条微博已经删除,并且在3月份,于女士在QQ空间进行了道歉。
最终,双方迅速的达成了调解,于女士当庭就自己的微博向娃哈哈公司进行致歉,而娃哈哈则放弃了包括赔偿在内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的案件受理费,也将由娃哈哈公司自愿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