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动机索赔该谁掏钱?北京现代厂家、4S店、车主僵持不下
3月20日中午,杭州交通经济广播(交通91.8)《我的汽车有话说》栏目连线了车主陆先生、北京现代厂家客服以及萧山金凯4S店。4S店的回复仍与3.15之前一样:首先,质保期内车辆不在北京现代授权4S店进行保养,则视为脱保,所以厂家拒绝走索赔渠道;其次,在经过车主同意并在环检单上签字之后,4S店才拆的发动机,4S店不存在违规操作。
萧山金凯4S店以在外保养为由 视为脱保
说到底,就是这台发动机该谁掏钱的问题:这边厂家说脱保了不给赔,4S店也不给垫付,另一边车主认为这是发动机质量问题并且还在质保期内,理应由厂家来承担责任,问题就卡在这儿了。
法律支援:不在4S店保养不属于脱保
2015年1月1日,由国家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正式实施。该指导意见中第十一条明确指出:“不得限制、干预消费者自主选择维修企业和维修服务,不得以汽车在‘三包’期限内选择非授权维修服务为理由拒绝提供维修服务。”
针对一些4S店指出:不按规定保养就属“主动退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首先汽车是一种流动性很强的消费品,如果汽车在远离厂家指定维修点的地方出现了质量问题,这种规定对消费者非常不合理;其次如果只是更换机油、三滤,检查螺丝松紧、刹车片薄厚这些简单的常规保养,不管在指定点还是在指定点以外的地方修理,只要修理厂具备一定等级的资质,其保养记录都应被认可;再次如果汽车本身出现与保养或维修无关的质量问题,厂家仍应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陆先生向4S店提供在外正常保养维修记录清单
根据消保法这一条规定,目前北京现代厂家、萧山金凯4S店并无充分证据证明陆先生的车辆突然熄火与车辆在外保养维修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北京现代厂家应承担质量担保责任。
对于此事,杭州网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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