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1月8日,杭州召开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杭州首次对所有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进行“廉洁大考”
从1月中旬开始,由14位常委分别带队,组成51个检查考核组,将对杭州13个区、县(市)及109家市直单位,开展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这也是杭州首次对全市所有的区、县(市)和市直部门进行全覆盖的实地检查和考核。
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里,全市各地各单位将迎来一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考”。
2014年,市委出台新修订的《杭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为全市各级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加上“紧箍咒”。
根据新规,主要考核三项内容: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其中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10项内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情况11项内容。
考核采用百分制形式,党委主体责任权重占50%,纪委监督责任权重占30%,对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状况评价权重占20%。第一次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检查考核。
51个检查考核组奔赴杭州各地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
部署会上,杭州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施彩华以“明察暗访不断”来形容这次地毯式的实地检查。
检查考核从1月中旬开始,51个检查考核组奔赴杭州各地各单位进行检查考核,其中,市委市政府检查组20个,纪检监察组31个。
检查方式很苛刻,除听取被检查单位的汇报外,还要查看有关重要原始记录。对个别地区或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有重点地进行个别谈话。
检查考核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自查自评阶段为2015年1月20日前,检查考核阶段时间为2015年2月15日前。 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按照考核对象逐个形成书面材料,包括总体评价、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建议等,连同《检查考核评分表》,经带队市领导审核同意,检查考核组组长签字后,汇总到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考核结果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确定后,由市委通报。其中,对被“一票否决”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考核结果计入全市年度综合考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