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我们经常会受到一些电话或短信,对方告诉你,你的欠款已到期,需要你怎么怎么样。一般来说,我们都会当成骗子的手段一笑置之。但真的如此简单吗?
今年9月9日,在宁波做生意的张经理收到一条催款短信,内容是一个金融机构平台发来的,说他一个月前在该平台的18万元贷款,第一期到期该还款了。而张经理根本没有在该平台贷款,就认为此短信为诈骗短信。
然而18万元,到底不是一个小数目,对做生意的张经理来说,个人信用十分重要,于是他还是主动联系了这个平台,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对方告诉他,8月7日,他用之前在该平台上的注册的商家帐号在该平台申请了18万元的贷款,8月9日已经全额到账,张经理按照对方的提示,在该平台上用他的帐户登陆后,果然看到了贷款的信息,但绑定的手机号码和银行卡号,并不是张经理的,张经理认为是他人盗用了他的帐号,进行骗贷。
于是,该金融平台报了警。
今年10月22日20时许,警方在河南驻马店某小区内将涉嫌骗贷的杨某抓获,杨某对盗用他人信息骗取18万元贷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杨某,现年26岁,无业。今年8月初的时候,他在浏览购物网站时,看到某网站针对商家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的广告,正缺钱的杨某就想利用商家的名义进行骗贷。
于是,杨某在该网站及网络论坛上物色目标。他看中了张经理的这个账号,网上有他的公司名称、营业执照等信息,还有QQ、邮箱、手机等联系方式。
杨某在网上以80元的价格,向他人非法购买张经理更为详细的个人信息,以此信息,套出了张经理的账号密码,之后,又以300元价格在网上找人非法办理了张经理的银行卡,之后利用张经理的信息,办理了网上贷款,8月7日申请,两天后18万元的授信额度下发,全额打到了杨某提供的张经理的银行卡中。之后,杨某将卡内现金分多次取出。
之后,杨某用得来的钱炒贵金属,结果亏了12万元左右,他又网络赌博,买黑彩,等警方抓到他的时候,只剩下1万左右了。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办法,骗取他人财物,已构成诈骗罪,遂于今日将杨某依法提起了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