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法院审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事情本身并不出奇,但原告一进法庭,大家都吓了一跳,这不是“林黛玉”么?不仅娇羞柔弱,还上来就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说自己如何被骗,急起来,有点前言不搭后语,一副没见过世面,不知道人心险恶的样子。
不过,这位“林黛玉”是老年版的,今年已经59岁了,那么他是真的天真被骗,还是在装可怜?且听下文分解:
原告姓高,也不知道该称她高小姐还是高大妈,就暂且叫高某吧。被告为与她年纪相仿的女士金某。
高某说,她与金某是要好的朋友关系,2013年10月19日,金向她借款30万元,约定每月付息6000元,并书写了借条。借条写的很有意思:约定金XX大人向高XX小姐借款……。为啥要这么写呢?高某说两人是小姐妹,平时就爱这么开玩笑称呼,借条也就这么写了。
接下来,高某以银行转账方式先后于2013年9月13日、10月20日、11月5日将10万元、20万元、20万元三次合计50万元转给金。怎么还多给呢?高某也没说太清楚,只说她很信任自己的小姐妹。
之后,金某先分9次共支付利息26000元。又归还本金15万元。余下的15万,2014年3月13日金签字同意承诺在隔天归还,但现在也没还直到。所以高某把她告到了法院。
在庭审中,高某情绪一直很不稳定,经常哭哭啼啼,她还拿出了一个片状的东西,表示因为这件事她已经生病了,这个小片片是手术后安装在心脏里的,还说她一定要活到对方把钱还清为止。
法庭经过调查发现,原来高某和金某根本就不是从小一起的那种小姐妹,而是这两年跳广场舞认识的,金某很热心,帮高某的儿子买房规划人生,高某就逐渐相信了她。后来金某说有一个好的投资项目,便向高某要钱,说高某也有赚头。从庭审情况来看,高某可能真的是那种比较天真的人,才会轻信一个跳广场舞认识的人。
最终法院判决金某归还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