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凌晨,望江立交桥上,一酒驾者路遇正在开展“夏安三号”集中整治的交警,慌忙中竟然选择了一条令其想起来都后怕的路:弃车——跳桥逃跑……所幸此人只是受伤,没有生命危险。
当天凌晨,上城交警大队组织警力在望江立交桥东下桥口西向东方向车道上开展"夏安三号"集中统一行动,重点设卡查缉酒驾,大约凌晨2时30分,发现前方100米左右一辆悬挂浙J569XX号车牌的小型客车突然停在道路中间,还开着刺眼的大灯。执勤交警觉得可疑便上前查看,当快靠近该车时,发现有人从车内走出并一直往立交桥上方跑。
民警和协警迅速赶到该车旁,发现车内还有4人,随即对车内人员进行了控制。同时,组织警力多方寻找逃离车辆的人员,最后在立交桥桥下地面上发现已经受伤的男子。
卖酒喝酒 开车带着一车酒鬼回家
经公安交警初步调查,跳桥者刘某系该车的驾驶人,在台州的著名白酒企业供职。事发前,他和4位同事来杭州出差参加会议。会议结束后,一行人在外用餐时喝了2瓶半1斤装的低度白酒。自以为5个人中数自己喝的最少的刘某理所当然地担当了司机的角色,由他来驾车送一群酒鬼回去。
连续“跨栏” “上演”立交桥一跃而下闹剧
当刘某驾车沿望江立交桥由西向东行驶至东侧下坡处时,发现前面100米处有交警在查酒驾,慌不择路的他情急之下弃车丢下4名酒鬼同事,翻过道路中央隔离带沿望江立交桥向西一路狂奔。当发现西面下桥口也有警灯闪烁,便一下子六神无主了,于是酒胆包天的他连续"跨栏":翻过中央隔离带并越过南面的护栏,再从望江立交桥南侧直接跳下,直接躺在了地上。
很快,上城交警大队的执勤交警找到了刘某,立即拨打120送医救治。经医院检查,刘某腰椎和左小腿骨折,生命体征正常。酒后驾车,以生命为代价也难逃法律制裁。公安交警经抽取刘某血液进行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0.57mg/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刘某事后交代,当时他其驾车离交警查处点还比较远,有可能交警并没有发现货注意他,但酒后驾车的他毕竟心虚胆颤,就像着了魔一样,立即弃车逃跑并跳下立交桥酿下惨剧。
公安交警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依法对刘某的酒驾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六个月,记12分,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刘某还将参加违法驾驶人专项学习,经公安交警部门考试合格后,扣证期满方可恢复驾驶资格。
不少执勤交警反映,现在仍有不少车主在被查出前侥幸地认为,酒后开车只要没被抓现行就可以免受处罚。公安交警部门表示,遇到交警检查逃逸的行为,也可认定为涉嫌酒驾。警方将通过调取监控、对车辆出发前所在饭店、酒吧等营业场所以及通行人员进行走访、调查等方式,收集证据以确定驾车人是否饮酒开车,一经查证,将依法严厉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