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视频报道)
对富阳光明电镀厂内使用的锅炉进行检查
对杭州富阳高桥热电有限公司的锅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杭州网讯 随着今年全国“质量月”的启动,为了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重点保障校园、医院、企业生产安全,规范锅炉使用单位的生产行为,消除安全隐患力保和谐。
作为杭州市稽查支队“质量月” 专项执法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9月10日,杭州市质监稽查支队联合上城、富阳、临安等地质监局及市特检院,对上城、富阳、临安共计6家单位开展锅炉使用单位专项执法,共出动执法人员29人次。
本次专项执法,重点对在杭中小学校、医院、企业正在使用的锅炉开展执法,整治的重点内容为检查锅炉台帐和安全运行状况、严肃查处操作人员无证操作锅炉设备等违法行为;查处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未定期检验和达到报废年限的锅炉)等违法行为。
杭州网记者也随其中一组执法人员来到富阳市,对其中两家锅炉使用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首先来到的是位于灵桥镇方家墩村的富阳光明电镀厂,通过对锅炉台账及运行情况的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锅炉两个安全气阀同时失灵,并且锅炉内部的年检也已超期。执法人员当即指出企业的违法行为,要求企业负责人立即停止锅炉运行,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根据<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第202条规定,在用锅炉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进行一次内部检验。
在对杭州富阳高桥热电有限公司的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三台锅炉,从2008年之后的六年时间内,均未对锅炉外部检验。对此,企业相关负责人承认不够重视外部检验的重要性。执法人员开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一周内进行整改。
按照今年一月出台的《特种设备安全法》第84条规定,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可令其停止使用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杭州市质监稽查支队支队将继续组织系统执法人员,不间断开展执法检查和回访巡查,并明查暗访,确定重点单位,积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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