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年7月11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杭州文三路一辆保时捷车前,一个女子正要开车时,被一个男子殴打,女子受伤。今天记者从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了解到,打人者不是无故殴打,而是有预谋的,并且此前曾砸过事主的保时捷车,目前已被批捕。
经查,被害人的老公与张某(女,在逃)的男朋友关系不好。因此,原本是同学关系的他们两家有了矛盾,一直没有解决。而张某就想报复被害人。
张某找了朋友廉某(已投案自首)帮忙,教训一下被害人,她将被害人的信息给了廉某。廉某就叫了做保安的姜某、石某、周某,由周某开车,6月5日晚到被害人家的车库,由姜某将被害人的保时捷车窗玻璃及车身砸坏。经鉴定,维修费用为53491元。
之后,张某听说,被害人找了她的男朋友,并说了她的坏话,一气之下就又找到廉某,明确让廉某找人殴打被害人。
廉某找了姜某、周某,7月8日晚就开始守候被害人,直到7月11日,他们发现了被害人,一路尾随,后周某因为害怕将姜某放下就走了,而姜某因为之前砸车,怕被认出,又叫廉某找来了保安杨某(在逃),殴打了被害人,经鉴定,被害人构成轻微伤。
7月14日,姜某、周某被抓获,后廉某投案自首。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姜某等人受人提使出于报复被害人的目的,殴打他人,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姜某故意砸车,造成被害人损失达5万元以上,构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遂将姜某批准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