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家中水管爆了,保安不管;车停在消防通道上,乱停乱放,你们也不管。你们不管,我管,租住在城西的程某,捡起地上的水泥块就将停在消防通道上的两辆车给砸了,他是泄气了,但两辆车的车损价值已达7879元,他的行为已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要受到刑法追究。
程某,89年生,某外地药企杭州办事处的员工。和女友租住在城西某小区。2月19日晚他和女友及同事吃完夜宵回家后,在卫生间内,因为喝了点酒,用力过大,不小心将卫生间内的水管弄断了。
水管爆了,他下楼找到小区的门卫,要他联系小区物业,保安说物业都下班了,没有办法联系,他就和保安争吵了起来,在这个过程中,保安报了警,民警来了之后,将他们协调好了,让他们明天找物业处理。
程某在回去的路上,仍十分地生气,对保安意见很大,水管爆了,也不帮忙修,争吵下还找来了警察,当他看到小区里有车乱停乱放,其中两辆车还停在消防通道,对保安就更加来气。
酒精的刺激下,他将停放在消防通道上的一辆丰田凯美瑞、一辆福克斯的前挡风玻璃、引擎盖、反光镜等处砸坏。第二天,程某向警方投案自首,程某赔偿了两位车主的全部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程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但考虑到程某系初犯,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还有自首情节,本案又因生活琐事引发,其事后积极认错,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西湖区检察院对程某作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给程某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