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进入十月份,意味着离统缴费退费的截止时间已不到三个月,但尚有部分车辆没有办理统缴费退费手续。杭州市四自收费处再次提醒尚未办理退费的车主们,抓紧时间到各退费网点办理退费。
杭州市自2012年1月1日起终止城市道路“四自”项目综合收费以来,截止9月30日,全市已办理统缴卡延用及退费车辆352266辆,退费金额达到2.4亿元。
但目前尚有大批车主未办理退费。情况主要有三种:一是单位车辆办理退费的积极性不高;二是车主认为退费金额不高而放弃办理;三是认为只有在2012年到期的统缴费才能退费。其实,只要是购买过涉及2010年1月起统缴费的车辆,都可以来办理退费。
同时,各银行办理网点已经全面停止办理退费。目前个人普通车辆多了一项选择,可以到交警车辆检测站办理退费。
这里再将退费事宜作下提醒:
退费车辆范围
统缴通行费缴费期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下同)车辆,可办理退费。但已办理统缴卡延用手续的除外。
退费标准
对缴费有效期在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统缴通行费,按15元/月·吨标准退费并加退相应利息。对缴费有效期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期间的统缴通行费,再按40元/月·吨标准退费。
携带资料
车主办理退费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行驶证,包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车主、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地点
主城区范围内车辆可直接到秋涛支路5号市四自收费处办理,其中个人普通车辆还可以选择到交警车辆检测站办理;萧山、余杭区车辆须到相关网点办理。
办理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咨询、投诉电话
主城区:0571-56180880、56180806 萧山区:0571-82704337 余杭区:0571-862222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