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天《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68号)正式发布。
持票后180分钟有效 风筝气球不得带入地铁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规定,乘客乘坐地铁时应遵守社会公德,讲究文明礼貌,接受、配合地铁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全检查,共同维护乘车秩序和车站安全,并注意车站的运营通告。
乘客须持有效车票乘车,持票进入收费区后,须在180分钟内离开收费区,超过上述时限,按出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车票金额不足时,乘客需补交超过部分票款。
无票或持无效车票乘车时,按出闸站线网最高单程票价补交票款;对使用伪造的优惠乘车证件、冒用他人优惠乘车证件乘坐列车的乘客,依据《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1名乘客可免费带领1名身高1.3米以下(含1.3米,下同)的儿童乘车,带领1名以上的乘客应另行购票;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不得单独乘车。
乘客携带的物品重量不得超过30千克,体积不得大于0.15立方米,长、宽、高之和不得超过1.8米,并不得影响其他乘客乘车。
为保证乘车安全,乘客需配合车站工作人员的安全检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及禽畜和猫、狗(盲人携带的导盲犬除外)等动物以及易污损、有严重异味、无包装易碎、尖锐物品进站、乘车。
乘客不得携带风筝、充气气球、自行车(有安全包装的折叠自行车除外)以及影响地铁运营秩序和危及乘客人身安全的物品进站、乘车。
车厢里不能进食 禁止乞讨和卖艺
管理办法对乘客在车厢内的行为也进行了规定。乘客应自觉保持地铁车站、车厢内的环境卫生,维护公共秩序,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在车站内摆摊设点,擅自在车站或列车内兜售或派发物品、报纸、广告、宣传品等;
(二)在列车内进食;
(三)在车站或列车内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及乱扔果皮、纸屑、包装物等;
(四)在车站或列车及其他地铁设施上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悬挂物品等;
(五)踩踏车站或车厢内座席;
(六)在车站或列车内躺卧、乞讨、卖艺及歌舞表演等;
(七)在车站或列车内使用滑板、溜冰鞋;
(八)在车站或列车内大声喧哗、嬉戏、悬吊、打闹、打架等行为;
(九)影响地铁公共秩序、公共场所容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乘客违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0号)和《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了解,《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