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天,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地铁一号线)试运营验收管理办法》,这也就意味着,杭州地铁一号线正式进入内部验收阶段。
地铁人防、消防等验收是重点 验收后再决定何时试运营
记者从今天下发的《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地铁一号线)试运营验收管理办法》中获悉,地铁一号线试运营验收项目包括人防、消防、卫生防疫、工程档案、工程质量、防雷装置、特种设备、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等内容,分别由人防、消防、卫生、档案、建设、气象、环保、安全生产监管、质监、交通运输等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验收项目可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而在各专项验收完成后,由杭州市地铁集团将专项验收中涉及试运营安全方面的内容向市安全监管主管部门报备,由市安全监管主管部门对报备文件进行复核并出具备案证明。
随后杭州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工作。在上述所有验收通过后,再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所有验收文件及土建、机电设备和运营准备等各项试运营基本条件进行评审,满足试运营条件的,出具同意投入试运营的意见并报市政府批准。
试运营基本条件评审所需材料包括工程建设综合报告、试运营准备综合报告、公交接驳配套方案,分别由地铁建设单位、地铁营运单位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
据了解目前已经成立杭州市轨道交通试运营验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试运营验收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市政府分管秘书长,市发改委、建委、交通运输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试运营验收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验收办在及时汇总各专项验收意见后,提交试运营验收领导小组审核后呈报市政府批准。经市政府批准后,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项目方可投入试运营。
杭州地铁一号线要试运营 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一) 直线车站站台屏蔽门与车体处的间隙不应大于130mm
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地铁一号线)试运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地铁一号线)线路、车站、车辆基地内各种标识、标牌和引导设施的设置应齐全,满足运营需要,同时应设置无障碍服务设施。而在消防配套商,应该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具备乘客和相关人员安全疏散及方便救援的条件。采取有效的防淹、防雪、防滑、防风雨、防雷等防范自然灾害的措施。
另外还应明示禁入区域,并设置阻挡外界人、物进入禁入区域的防范和监控设施。对防范和监控设施尚未完成的部位,应作封闭处理。
管理办法对工程设施的限界作了明确规定,地铁一号线工程设施的限界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验收合格。
直线车站站台边缘与车厢地板面高度处车辆轮廓线的水平间隙不应大于100mm,曲线车站站台边缘与车厢地板面高度处车辆轮廓线的水平间隙应符合曲线加宽的要求。
地铁站台屏蔽门与车体处的间隙不应大于130mm,曲线车站站台屏蔽门与车体处的间隙应符合设计要求。间隙超过标准和设计要求的,屏蔽门与车辆之间应装设防夹的安全设施。
车站站台面的高度不应高于车辆地板面高度,在空车静止状态下,高差宜为50mm。在两线交叉处设置的警冲标,应符合相邻两线设备限界的要求。
(二)线路和轨道标识清晰 埋设牢固
地铁线路的=基标、线路及信号标识等附属设施应符合设计要求,配置齐全,标识清楚,埋设牢固。试运营期间正线、辅助线或车辆基地尚未使用的道岔应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当其他交通设施上跨线路时,应在上跨线两侧设置安全防护和防侵入设施;当线路与其他交通设施共建于同一平面且相邻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和防侵入设施。
地面及高架线路曲线内侧,不应有妨碍行车瞭望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应种植妨碍行车瞭望的树木。同时地铁轨道的平面布置、轨面高程、限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钢轨、轨枕或承轨台、扣件、有碴道床、道岔、伸缩调节器、车档、警冲标等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验收合格。
无缝线路区段的钢轨位移观测桩等附属设施应埋设牢固、标志清楚,道床排水沟应畅通,道岔区转辙机及杆件基坑处应无积水;寒冷季节,道岔转辙机区域应采取防雪、防冰冻预案。
地铁一号线试运营前应由探伤、轨检设备进行检测,满足线路安全运营的需要。轨道系统的减振降噪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并验收合格。
(三)试运营期间 每个车站必须至少有两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
管理办法规定,杭州地铁一号线试运营期间,每个车站应建成站厅、站台、风井及至少2个不同方向的出入口等设施, 车站内应具有无障碍设施、运营服务标志、公告栏等设施, 同时具有相应的管理用房和设备用房,并验收合格。车站相关装修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含出入口在内的车站建筑物需完成穿墙、穿楼板、电缆沟、配电箱、配电柜、线槽、线管、桥架等空隙的封堵,道岔区间、隧道口区间、接触网坠砣处等特殊区域的照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车站等土建设施不应有明显的漏水现象。地下车站主体结构、出入口通道及机电设备集中区段应符合一级防水标准,地下车站其余部位应符合二级防水标准。
(四)试运营要完成列车车载信号和地面信号的调试
地铁车辆的选型、制式、列车编组应符合设计要求,上线运行的列车应通过出厂验收及到段调试验收。
结合空车试运营,试运营期间应完成列车车载信号和地面信号的调试。车辆应完成工程车辆出厂验收及到段调试验收。另外接触网各类设备和器材在受电之前,应按有关验收规程完成材料的测试、设备单体调试等试验,现场各项试验报告、试验记录齐全。
应有冷滑试验、短路试验、检查缺陷及处理的相应记录。 具备防雷接地系统,并已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应完成轨旁、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及车载信号设备的安装及单体调试,并验收合格。
地铁信号系统必须完成系统联调,并有完整的调试方案、测试报告和系统可投入运行的中文版安全认可证书。确保控制中心和车站间、地面设备和车载设备间安全控制信息传递无误,联动准确。应具备完整的ATP功能、联锁功能和基本的ATS功能,宜具备ATO功能。对配置降级模式的信号系统,其降级模式应具备ATP防护功能、基本的ATS功能,满足运营初期的运能需求。
通风空调设备应进行单机试运转, 确保通风空调系统应按设计规定的运行方式进行无负荷联合运行,并验收合格。
(五)防灾报警系统完备齐全
地铁站内应具备各种感温和感烟探测器、模块、手动报警器、紧急电话机及插孔等设备,布局合理,中央系统控制全线火灾联动功能齐全,指令下达应及时准确,控制中心级的系统联调宜完成,并有完整的调试方案、测试报告、测试试验记录。
试运营时启动的生产辅助设施应同步实施,并验收合格。
自动售检票系统必须具备“一票换乘”功能
杭州地铁站内配备了自动售检票系统,杭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地铁一号线)试运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地铁站内的售票检票系统必须具备线网内“一票换乘”的功能,并留有与城市公共交通票务清分系统的数据接口。
自动售检票系统应有售票系统和进出站检票机,自动售票机应符合设计要求。售检票机应合理布局,安装牢固,符合设计要求。动售检票系统应有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联动功能,监控应及时准确,设备验收合格,并提供联动调试报告。
(六)不载客试运行不得少于三个月
记者了解到杭州地铁一号线应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不载客试运行,试运行按列车运行图进行,并提供试运行报告。
试运行期间应对轨道、供电、接触网、信号、通信、车辆、屏蔽门及调度指挥等系统进行综合模拟运行,各相关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用性指标应达到运营线路的标准。
试运行应对客运服务设施和通风空调、防灾报警系统(FAS)、设备监控系统(BAS)及自动售检票系统(AFC)等系统进行综合动态模拟运行。当联合调试季节符合冷源运行条件时,空调系统应作带负荷综合效能运行。相关设施应做到配合协调、联动迅速,功能达到设计、规范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