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认定的共性“霸王条款”你有没有遭遇过?
据了解,省工商局在此次的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专项整治行动中,专门邀请、组织了一批法学专家、知名律师、各主要消费领域行业协会专家等,成立了合同格式条款专家审查委员会。
为此,省格式条款专家审查委员会还公布了10条我省主要消费领域共性“霸王条款”,便于消费者鉴别。
公布的主要消费领域共性“霸王条款”。
1、本卡不退、不记名、不挂失、不换卡、不换现、遗失不补。
专家审查意见:不退、不转、不换或不挂失、不补用等,这些规定的大肆存在与我国消费卡法律规制的缺少有密切联系。就本条而言,主要损害了消费者的财产权利,限制退卡、转让均系侵犯消费者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2、此卡自发卡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逾期作废视为自动放弃卡内余额。
专家审查意见:格式合同可以约定合同履行期限,但消费卡到期后服务的终止与卡内余额的归属是两个概念,过期的卡内余额应当属于消费者所有,如消费者要求退还并愿支付手续费,经营者可扣除相应成本后归还给消费者或采取消费者同意的其他方案。本条规定,经营者只强调自身的权利,排除消费者的权利,侵犯了消费者的财产权,违背公平交易的原则。
3、家用电器退、换货时,商品包装、外观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否则不予“三包”。
专家审查意见: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商品包装、外观必须完好”、“附件必须齐全”不是法律规定的退换货的前提条件,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中也无此类规定。只要商品符合“三包”规定的退换货条件,经营者就不能以没有包装、附件为由限制消费者的求偿权,拒绝承担法定的“三包”义务。
4、本公司保留对优惠资费进行调整的权利,欠费暂停服务期间,乙方(注用户)仍需支付套餐费用。
专家审查意见:(1)随意调整资费,违反《合同法》,侵害消费者变更合同的权利;(2)停机不停费,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其公平交易权利。
5、洗涤衣物,如有质量问题请立刻告知,离店概不负责。
专家审查意见:对于明显破损、染色等干洗中的常见问题,消费者可将衣物送到有关机构进行问题原因的鉴定,如确属由于洗涤不当所造成的,店家应该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至于店家的“离店概不负责”等告示条款,在明确的证据面前,没有任何法律效力,也违反了《消法》规定的“经营者不得以店堂公示形式减、免自身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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