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我省工商部门自4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启动的整治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专项行动已进入全面自纠、引导、查处和规范阶段。
目前,浙江省工商局已专门成立格式条款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征集到的610条问题条款进行全面审查,并以主要消费领域共性“霸王条款”为重点线索和依据,启动清除程序。
7月13日,省工商局召开审查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对专家审查出的“霸王条款”进行论证,审定“霸王条款”420条。在此基础上,省工商局又公布了我省第二批主要消费领域共性“霸王条款”,以及重点领域快递行业主要存在的“霸王条款”,作为各地工商机关查处、规范的重点线索及依据,力求经过整治使其退出消费领域,净化消费环境。
社会反响强烈,消费者身受“霸王条款”之苦
日常生活中,“霸王条款”往往分布范围广、涉及领域多、侵害方式变化快,广大消费者对此防不胜防。为切实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今年4月省工商局、消保委启动整治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专项行动,并在全省范围内征集消费领域合同“霸王条款”。
据浙江省工商局合同处负责人介绍,此次征集活动还得到了我省主要消费领域相关行业协会、业务主管部门及新闻媒介的重视和支持,特别是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响应和参与,如不少消费者通过网上平台或互动、邮件提供资料,不少消费者通过电话、传真、函件进行举报,不少消费者通过新闻媒介、记者传递投诉信息,更有不少消费者主动走访、上门投诉反映其身受“霸王条款”之苦的问题。
“霸王条款”之要害
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了解到,经过为期近二个月的征集,全省共收集到各类消费投诉、举报1000多条。这些条款覆盖了金融、汽车销售、商业、旅游、酒店餐饮、物业服务、装修等20多类消费领域。
其中,快递行业的条款数达94条,占比15.41%,成为消费者关注行业的榜首,电信业紧跟其后,达85条,占比13.93%。
此外,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健身业、银行、汽车、房产销售、餐饮、保险和公用服务等行业也多存在霸王条款。
从征集的涉及面上看,投诉、举报面广量大,来自全省十一个地市及70多个县区的消费者。
据浙江省工商局合同处有关负责人分析,本次征集及认定的“霸王条款”主要呈以下特点: 从征集的问题条款内容上看:主要涉及三方面违法规定,
1 减免自己责任、逃避经营者应负义务。
2 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3 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利。
诸如享有最终解释权,概不退换、概不负责、概不承担等带“概”字的格式条款,是典型的免已责、避义务,剥夺消费者权利之“霸王”规定。
从认定“霸王条款”性质上看,不少格式条款严重地构成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和危害性。
如自动柜员出假钞银行不负责、消费卡逾期使用作废、物业有权停电、停水及罚款、电信套餐到期不主动取消自动转为包月等,都将一定程度影响消费者切身利益,直至产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从征集的行业排序上看:以快递业为首的服务业,如美容美发、健身、旅游、酒店餐饮、物业服务、娱乐等已成为现阶段社会消费新的热点,正逐步取代传统垄断行业或社会公用企业成为今后消费维权新的重点和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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