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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超市八大不规范行为坑害消费者

2011-03-14 19:00    杭州网

 
浙江省工商现场播放不规范超市坑害消费者录像资料

    浙江省消保委、绍兴市消保委、绍兴市越城区消保委日前公布了一项 “平准”价格调查行动结果。被调查的超市中,大众日常消费品的价格差从2.3%到50%不等,一瓶250ML的双鱼米醋,最低的0.8元,最高的要1.2元。调查显示,一些商场超市利用信息不对称,人为抬高价格欺诈消费者。为了全面掌握商场超市不正当经营行为的现状,“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浙江省工商局组织“商场超市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特别行动组进行暗访调查,发现多家超市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改头换面、价格欺诈、短斤缺两、以次充好、霸王条款、促销陷阱、虚假宣传、规费转嫁等一系列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

    不规范行为一:改头换面

    商场超市购买的食品生产日期扑朔迷离,常常让消费者雾里看花,摸不着头脑。过期食品、“早产”食品严重危害着消费者的身心健康。

    当天卖不完重新包装

    超市将每天卖不完的熟食改头换面,重新包装,有些标注保质期仅为一天的食品,但是到了晚上又重新包装,贴上新的“包装日期”。临近打烊关门前夕,特别行动组在一些商场超市发现人流聚集在生鲜食品柜台前的普遍现象:喜欢捡便宜的消费者已等候在这里,准备购买捆绑搭售快要过期限或已过期的食品;而促销员们正忙着给一批批快要过期限的食品拆包或分装,生鲜经营区一片狼藉,问一位促销员这些被拆包食品去向时,这位促销员瞪着眼睛恶狠狠地说:“这跟你没关系,不要管这么多!”

    快要过期限的食品拆包后去了哪里?3月3日晚上20时30分,特别行动组走进在杭州上塘路上的一家超市,分别用8毫米长的卫生牙签,对生鲜柜台上已进行分装的带筋猪爪、夹心猪肉、汤骨、豆腐干、山药、南瓜、草梅、年糕等近10种食品盒作了标记。次日早上,特别行动组赶在这家超市8时开门营业的时间再次来到生鲜柜台发现,曾作了标记的内类食品已被分装到其他盒子里;原盒中已变质的草梅已被挑出补充了新货;豆腐干、年糕已不见踪影,山药、南瓜等蔬菜原封未动仍放在货架上。

    包装时间非生产日

    刚从商场超市买回家才一个星期的新鲜鸡蛋,竟然有的粘壳散黄,有的甚至发臭了,这是什么原因?通过网络搜索获悉,吃到“新鲜臭蛋”的人还真不少。特别行动组调查竟发现,一家超市售卖鸡蛋的包装日期比产蛋日期晚10天左右,更有甚者,将已较长时间的原盒装鸡蛋拆开混迹于散装蛋中,再用超市食品专用袋包装封口计重后出售。

    散装食品信息不全

    根据国家卫生部颁布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散装食品必须配备一张“身份证”,上面要标示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等8项必备内容。但特别行动组在商场超市看到,许多散装食品除了标明了食品名称和价格外,配料表、生产者、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都未在标签上注明。此外,“生产日期:见封口处”、“生产日期:见包装上”、“生产日期:在某年日某月某日前使用”……一些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似乎在玩“捉迷藏”,有的打印在外包装上或下封口处的,有的打在正或反面的,有的甚至打在底部,让消费者难以找到、辨认。

    随意涂改生产日期

    据知情人士透露,更改产品的生产日期只需买一瓶专用液体和一个手动打码机,30秒就可以搞定。用液体可以将产品包装上打印的原生产日期擦掉,或者用封口机将原来压在食品包装封口处的生产日期压平,然后再喷上新生产日期就可以了。根据不同的种类,涂改生产日期通常有三种方式:第一种办法是换包装,特别行动组发现一家超市生鲜经营区将前一天上柜黄瓜旧的保鲜膜撕去,换上新的保鲜膜、贴上新标签重新销售;第二种办法是用化学试剂涂改生产日期,用毛巾沾着醇酸漆稀释剂擦掉原来的生产日期,再用手动打码机打印上新的生产日期,特别行动组虽没有看到这样的现形,但发现一家超市销售的外省某品牌酸奶外包装上打印的“上市日”与内包装上的“生产日”竟巧为同一天;第三种作假办法是大包装换小包装,特别行动组发现多家超市促销员对一些大包装商品进行“拆零”销售,而被“拆零”后的商品信息残缺不全。

    不规范行为二:价格欺诈

    春节前夕,风波不断的全球第二大零售企业法国家乐福又一次陷入漩涡。由于在中国部分城市的超市存在多种价格欺诈行为,家乐福受到价格主管部门的严厉处罚。针对家乐福超市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业内人士表示,“这些已经属于行业潜规则”,而超市价格欺诈的手段繁多、隐蔽,性质恶劣。特别行动组发现,尽管一些如沃尔玛、欧尚等商场超市一开门,促销员们纷纷手拿条码机,对照商品价格标签核价,力争不露“低级错误”,但价格陷阱仍层出不穷。

    收银价高于标签价

    1月29日,嘉兴市民严先生在家乐福嘉兴中山店购买两箱16盒装蒙牛早餐奶,按超市标价每盒2元,两箱合计32盒的蒙牛早餐奶售价照理应为64元,但结账时却被收了80元,原来超市是按每箱计价40元收费。交涉后超市赔偿一箱的5倍差价,另一箱只退差价。事件并未结束,1月31日,严先生再次购买一箱同品牌早餐奶时价格竟然依旧为40元。随后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嘉兴市南湖区消费者协会对家乐福嘉兴中山店开展约谈,嘉兴市物价局对此事件展开调查,最终决定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

    嘉兴市南湖区消协相关负责人指出,家乐福嘉兴中山店之所以反复出现收银差错,关键在于其商品存在两套条形码,如当收银员刷单盒牛奶时,其显示的单价为2元,而当收银员刷整箱牛奶时,其显示的价格就变为40元。

    杭州的张先生在华润超市消费,出了超市一对小票,发现其中的意大利粉奶酪调味酱的价格不对,货架上标的是16.8元,最后收银却成了20元。张先生找到超市方,对方只是轻描淡写的说“我们标错了”。小陈在文一路物美超市买了一种牛肉棒,标价31.9元,付完钱发现小票上的价格是39元。超市的解释是商品刚刚提价,工作人员忘了调换标价牌。在好又多朝晖店,李先生也碰到了这样的事情,一副羽毛球拍标价39.9元,实际付款变成了49元。超市调查后说球拍的确是39.9元,作了退货处理,但是李先生回头又买了两副同样的球拍,收银员还是照收49元。李先生拍下了证据,联系了媒体回到超市,这次超市居然已经将标价也改为49元。在杭州的沃尔玛超市,张女士以四毛钱一斤的价格买了一棵白菜,回家仔细一看标签,价格变成了五毛一斤。这种“低标高结”的事情在各大超市时有发生,粗心的消费者往往吃了亏还蒙在鼓里。

    特价商品其实并不便宜

    进入商场超市,一张张用大号字体、鲜艳色彩书写的“特价商品”悬挂在相关柜台的醒目处,如一袋零售价3.3元的饼干,三连包销售时标明特价10元……不经常到商场超市购物的消费者着实被吸引了眼球,因为不熟悉商品价格,往往一见特价就认为便宜纷纷装进了购物推车,商家正是利用消费者这种认识上的误区,将一些正常价格的东西甚至是高价的东西,标成“特价”出售。

    先涨价后打折虚造声势

打折商品是激起消费者购买欲的营销手段。然而,不少商场超市既要吸引消费者又不愿蒙受因打折而带来的损失,便在打折之前先把商品价格虚提上去,在此基础上再打折。这样一来,消费者表面上似乎得到了实惠,实际上还是按原价购买,有时反而有可能要付出比没有打折之前更多的钱。

   “回笼资金、清仓甩卖”作幌子

    除“特价商品”外,特别行动组在商场超市还发现“清仓价”、“甩卖价”、“换季价”等商品专柜,不少围着专柜挑选商品的消费者不时还被商场超市的促销员来回游说,传授这些商品的“实惠”所在。此种打折商家往往以货架合同到期、厂家经营不善回笼资金等为由,造成给消费者捡到便宜货的错觉,欺骗消费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过程中,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销售商品的,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不规范行为三:短斤缺两

    消费者通常认为菜市场里小商小贩们卖的东西会缺斤短两,为防计量不准,尽管有的菜市场专设有公平秤供消费者复核,细心的消费者仍自备一个小秤,但消费者对商场超市卖的商品应该是分量准确,让人放心的,可事实是事与愿违。

    自包装产品分量不足

    “水分多”在商场超市的自包装产品中并不鲜见。曾有政府职能部门对20家大型超市内1000件海鲜、肉类、熟食等单价较高的自包装商品抽查,结果有316件不合格,净含量合格率仅68.4%;不同商场超市的抽样合格率差距明显,有的合格率仅在40%左右……这些涉嫌短缺分量的商品不能不让消费者望而生畏。

    超市电子秤也短秤

    3月2日上午9时,特别行动组来到沃尔玛杭州东新店,陈先生夫妇正在和超市计量员争的面红耳赤。陈先生说,他们选购了两袋散装糕点,计重时发现计量员将超市提供的自制食品袋也按糕点计量收费,而计量员不愿除去食品袋的重量。见围观的消费者越来越多,超市一位看似负责人的女士走来叫他们不要吵,将食品袋拆开重新对糕点计量,事态逐渐平息。

    无独有偶。3月2日下午15时,特别行动组来到家乐福杭州延安路店,挑选了少部分蜜饯装入超市自制食品袋中计量,计量员随即将电子秤上显示的重量打印标签贴在了食品袋上。当被问到食品袋重量为什么不“去皮”时,计量员熟练地在电子秤上打上“-0.002克”再次计量,新打印标签显示的重量、价格均比前次低。在这家超市,特别行动组还发现,有的电子秤事先设定了“-0.004克”或“-0.002克”的“去皮”功能,消费者购买散装食品装入大袋计量时已除去0.004克的食品袋重量,而小袋除去0.002克重量;而有的电子秤直接显示“0.000克”, 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没有发现与计量员交涉,计量员是按购买食品的价格计收食品袋的钱。类似情况,在其他一些商场超市也或多或少存在着。

    冰水“卖”出海鲜价

    特别行动组在对欧尚、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水产柜台调查发现,膳贝、带鱼、虾仁等一些冰冻食品,厚厚的冰霜包裹着海鲜,无法看清裹在其中的食品真面目,尽管这些超市自制外包装上都有食品净重的标签,但要真正计重,除非先要把裹在食品上的厚冰融化后才能完成;而临近关门时,冰冻虾、冰冻鱼、冰冻鸡翅、冰冻鸡爪等食品纷纷被促销员门吆喝着,各式各样的冰冻食品摆放在碎冰上等待称重出售。一位张女士说,她曾在超市购买冰冻虾后,将买回的对虾摆放在盆内,等做饭要用时,盆里多出很多水来,有的虾上还有未融化干净的薄薄一层冰片,“以前买冰虾仁的时候也出现过这样的情况,虾仁摆一会,个头都小了,大大缩水,肉质也变了”。


来源:杭州网    作者:记者 钱炜    编辑:李建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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