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会现场
调整后电价详表
今天下午,记者从浙江省完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政策情况通报会上获悉:自7月1日起,我省将实施新的居民阶梯电价政策,按年用电量分档。
其中,第一档电量为年用电量2760度及以下部分,电价不调整,仍按0.538元\度;第二档电量为2761-4800度部分,电价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加0.05元,为0.588元/度;第三档为超过4800度时部分,电价在第一档基础上加价0.3元,为0.838元/度。
调整后,大部分用户的电费支出将减少。其中,月均480度以内的用户电费月支出平均减少6.56元,最多可减少16元;用电量480度以上的用户,电费支出将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