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新学期开始,穿越城乡的黄色校车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如何让学生出行更安全?如何让校车管理更放心?日前,浙江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水平意见》,对减少学生候车时间、淘汰自备非专用校车、校车监控等提出详细要求。
省教育厅校安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通过保障就近入学,开办寄宿制学校等方式,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有接送需求学生逐年减少。截止到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有接送需求学生总数为41万人,通过完善公交服务,进行校车服务等方式,我省已基本解决了40万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问题,全省学生交通安全保障率达97.6%左右。
“有接送需求的学生中,搭乘公交出行的学生占很大一部分。”该负责人表示,在我省各地市城区,通过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优化路线、增加班次、增设站点或增设客运专线等方式,基本满足学生上下学时段乘车需求。
针对目前公交服务学生上下学的现状,《意见》要求,各地要切实提高公交服务质量,努力实现学生上下学期间候车不超过15分钟。要求各地要统筹考虑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运力配置情况、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分布及上下学时间等因素,科学设置公交线路、班次和站点,努力减少学生候车时间。
《意见》还加强对各类校车的管理,根据统计,截至2015年12月底,全省共有各类校车4857辆,乘坐学生27.5万人。其中,约有11.5%的学生乘坐专车专营的国标校车上下学,约有19.2%的学生搭乘公交、客运专线,仍有8.2%的学生乘坐学校自备校车上下学。
根据《意见》要求,部分学校使用的自备非专用校车将在2017年年底前全部淘汰。从2015年起,学校新购用于接送学生的自备校车必须符合专用校车国家标准。幼儿园有必要使用校车的,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专用校车。其他用于接送中小学生上下学服务的车辆必须依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
此外,校车运行将实施全程监管。在2017年9月1日前,每辆校车要安装不少于4个监控探头,保证监控探头能对车辆行驶途中驾驶员工作情况、车辆内部学生乘载情况、学生上下车情况和车辆前方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监视、记录,视频信息应保留30天以上。《意见》还对完善随车照管人员配备工作机制、加强专线公交的安全管理、完善校车途经路段安全设施建设等有关内容做了强调。
据了解,2012年6月我省发布《浙江省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实施办法》至今,全省已建立起各级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定期协调、信息通报、线路踏勘、专项整治、考核激励等联动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先后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校车许可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关于认真做好校车许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各地开展校车许可工作、监管工作提出要求。从2015年开始,我省将学生交通安全保障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平安综治考核。省教育厅要求,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要每年根据生源和交通状况的变动情况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目前,浙江省已基本形成了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有关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具体监管,学校负责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校车车主和驾驶人员直接负责接送学生安全的校车安全管理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