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2月3日下午,西湖公安分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三墩镇上有一个礼品店,公开在销售烟花爆竹。
西湖公安民警立即出动,布置多名便衣警力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经过蹲点守候,在摸清被举报人经营场所及藏匿烟花爆竹的车辆后,民警对该非法经营店及藏匿点进行查处,当场抓获涉嫌存储、运输危险物品的违法嫌疑人黄某,并查获店内存放的各类烟花爆竹10余公斤,其中鞭炮30多封、烟花20余盒,以及藏匿在车辆上的烟花爆竹80余公斤,共有9箱之多。
经查, 38岁黄某,家住余杭区。据黄某交代,3年前她和丈夫在三墩镇上开了这家礼品店。去年2月份以来,为了招揽生意,她从外地偷偷购买了这批烟花爆竹,存储在礼品店内进行销售。
由于去年春节期间没有卖完,她想利用今年春节前将这些剩货销售。于是,她偷偷摸摸拿出来销售。为躲避警方的检查,黄某将散装的烟花爆竹放在店里卖,整箱的放在店门口自己的一辆面包车上。一旦顾客要买整箱的烟花,她就把顾客带到面包车上去取。
昨天,黄某因涉嫌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非法行为,被西湖区公安分局治安拘留5天的处罚。
记者从西湖警方获悉,仅2月3日一天,西湖公安分局就查处涉及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案件5起。4日上午,在文一路上开副食品商店的女店主王某,主动来到西溪派出所,与民警说:去年她领取了杭州市销售烟花爆竹经营(临售)许可证,因为今年杭州市主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要求上缴店里的全部剩货。于是,民警开车前往其店铺,装走满满一辆面包车。
随着春节将至,警方再次提醒广大的市民,杭州市主城区不要擅自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一经发现,一定严肃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