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为促进我市建筑业发展,实现“建筑大市”向“建筑强市”的转变,近日,杭州市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通过多方面鼓励和优惠政策,推进杭州建筑业发展。
《意见》指出,到2017年,全市建筑业总产值力争达到6000亿元,产业外向度达50%以上,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工程质量安全进一步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争取创建成为全国首批建筑强市。
在发展总部经济上,支持各区、县(市)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市外建筑业特级资质企业来杭设立总部。支持有条件的区、县(市)规划筹建现代建筑产业园区或建筑业总部大楼。对新引进的市外建筑业企业集团总部,经批准,给予3年内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的优惠。
在创新工程项目管理上,积极倡导工程总承包,鼓励大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设计企业转型为工程总承包企业。
《意见》中还出台不少优惠鼓励政策。比如,对建筑业年度总产值超过一定标准,且对地方财政贡献增长15%以上(含)的建筑业企业,达标首年给予适当奖励;对荣获省“建筑强企”称号、主项资质晋升特级,以及首次列入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大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的建筑业企业,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通报表扬,可直接入选《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并由各区、县(市)政府予以奖励。
同时,鼓励建筑业企业“走出去”发展。比如,对市外施工产值超10亿元,符合相关条例的,可直接入选当年度《杭州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并给予适当奖励。而对企业在境外开展工程承包的,也将给予一定的资助、奖励和利率优惠措施。
企业的发展离不开科技的创新,在这方面,将支持建筑业企业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认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对参加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社会公益活动和荣获省“建筑强企”称号、主项资质晋升特级、首次列入中国企业500强、民营企业500强、大企业集团竞争力500强的建筑业企业家,以及承建工程项目荣获国家级以上奖项的本市建筑业企业的项目经理,优先推荐为劳动模范候选人。
在人才培养上,将建筑业企业人才培养、培训计划纳入市新世纪“131”中青年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建筑业大企业大集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享受杭州市人才住房保障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