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今年3月15日,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如今,随着消费者对新消法的认知度大幅提升,上岗半年有余的新消法,为消费者解决了多少实事?执法者和市场主体的贯彻实施情况,究竟如何?
今天,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检查,分三组对下城区、余杭区和富阳市进行实地检查。之后,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一行,听取了张建庭副市长,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从汇报的数据来看,今年杭州12315消费投诉举报中心,在1-10月份共接听来电100950个,10多万个接听来电中,分为咨询电话57891个、投诉电话36366个、举报电话6693个,投诉处置率达到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另外,全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投诉8580个,处置率达到99.2%,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4万元。
虽然,上岗半年有余的新《消法》,第一次将“七天无理由退货”纳入法律规定,赋予消费者七天的“反悔权”,对爱网购的“亲们”,无疑是个好消息。但从数据来看,今年新增投诉量基本上来自网购投诉。今年1-10月份,12315来电中涉及淘宝、天猫、阿里巴巴三大平台达到24716个,同比增长46.08%,其中投诉电话17768个,占到12315投诉总量的48.86%。
针对网购市场的问题,杭州市开展了“红盾网剑专项行动”,共检查网站3082个,实地检查经营者394个,删除违法商品信息187条,查处涉网案件42起,查处利用网络无照餐饮窝点243家。
同时,今年食品检测力度明显加大,每千人4批次,是去年同期的一倍,目前已抽检32700批次,发现不合格批次1279批次,是去年同期的2.1倍。根据消费热点变化,先后开展了防霾防尘产品、节水产品、学生文化用品、数码产品等八大类商品抽检活动,共抽检13个品种303批次,检出不合格商品155批次,立案查处51起。
新《消法》实施后,对预付式消费、教育培训费、网购消费、金融理财消费等领域法律制度还相对滞后,对此,张建庭建议,针对杭州实际,可率先出台与新《消法》配套的法规,推动出台一些确有必要的行业性、专题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制度,进一步完善杭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法律制度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