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将启动超标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
12月1日起,我县公安机关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因环保、轻便、价格实惠,也不需要考驾驶证,深受市民欢迎。但是,由于部分电动自行车技术参数严重超标,现有法律法规无法将超标电动自行车纳入正常管理,导致盗窃超标电动自行车案件报案难、破案难、追赃难、返赃难等问题十分突出。
为此,县公安局自12月1日起至明年1月30日,将集中开展超标电动自行车防盗备案登记工作。到时,电动自行车车主(包括外来居住人员)携带电动自行车合格证、发票等有效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就可到辖区派出所或专门设置的登记点进行防盗备案登记。其中,对无法提供原车合格证、发票的,要求车主提供所在单位、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等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对车架号已模糊不清或重复的,经确认是合法来源的,由备案登记工作人员重新编制车架号后予以办理登记手续。如委托他人防盗备案的,要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如因买卖、赠送,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发生变更的,可以到原备案登记的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