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余杭区实施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凡是余杭区农业户籍人口、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计生部门有关规定、在区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的孕产妇,均可得到人均500元的分娩补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医疗保险,报销金额超出500元,不再享受此补助政策)。
目前,余杭区定点住院分娩医院包括区一院、区二院、区三院、区中医院和区妇幼保健院等。因政策实施与文件下发有个时间差,有不少产妇没有享受这一补助,大家可以在9月底前去补领。产妇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生殖健康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出院发票、医保卡和证历本,可到原分娩医院补填《余杭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三联单》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基本情况登记表》,由分娩医院核实后按规定给予补助500元。不清楚自己符不符合条件的,还可以打电话89160215进行咨询。补办手续截止到2010年9月底,逾期不再补办,请知情者互相转告。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是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之一,目的是为了使广大农村孕产妇能够平等享有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孕产妇保健服务,维护广大农村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此外,农村妇女还享有免费婚检、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免费增补叶酸、免费产前筛查和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