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城区行政执法局作为上城区首批“权力阳光”试点单位之一,贯彻党的十七大“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精神,以“推进阳光执法,构建和谐城管”为主线,积极从“阳光执法”入手,促进权力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深入推动权力阳光运行的落实到位,使各项权力的运行切实体现“和谐城管”的构建要求。推行政务、暂扣物品公开,健全和完善执法业务公开制度和措施,加强对执法办案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推进行政执法权力阳光运行,按照法定权限和规范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以廉洁高效的执法为保证,实现了监督与管理并举,让执法权力阳光化,有效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提升城市管理理念、创新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构建“和谐城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推进阳光执法,要坚持加强执法制度的建设和完善
行政执法制度,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和保证,推进权力阳光运行,要坚持以依法行政为前提,确保权力有法可依。行政执法的成效、质量好,关系到履职是否到位、执法是否公正、政府形象是否提升的重大问题。
1、规范执法,清理行政执法权力事项。依照上城区阳光办的要求,全面清理了区执法局核定权力事项,摸清行政权力分布、结构和概况。编制《上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权力目录》,实行统一权力编码管理,确保行政执法权底数清、来源明。共清理行政处罚类294项,行政强制类59项,编制权力职权目录833项。同时规范执法运行流程,编制执法运行流程图,明确落实岗位责任,对经清理核定保留的行政权力事项,逐项确认行使依据、内容、程序、时限、责权等,科学合理地分解到具体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做到流程细化,职责明确、岗位落实。
2、立足实情,建立日常执法工作制度。在行政执法程序上坚持“一宣传二警示三保证四处罚五取缔”与“四先一后”相结合,即宣传在先,执法在后;警告在先,处罚在后与先敬礼、先亮证、先告知违法事实、先告知处罚依据,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行政处罚尺度上,坚持“三严三宽”原则,即主观恶意从严,非主观故意从宽;情节严重的从严,情节轻微的从宽;屡犯从严,初犯从宽。以及通过公开办案人员、公开执法流程、公开执法责任、公开执法依据、公开监督投诉电话“五公开”等执法工作制度,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3、狠抓建设,建立规范日常行为制度。结合自身职能和任务,狠抓队伍建设,从制定和完善日常执法行为入手,依照《公务员法》和市局《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为准则规范》的规定,制定和完善了《上城行政执法局工作规范》、《上城行政执法局量化管理考核办法》,
并建立局日常考勤制度,规范执法车辆使用、队容风纪、思想政治学习等制度,全面提高文明执法、规范意识。
4、完善监督,建立督查管理网络。在日常督查管理中,通过健全内部奖惩约束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用严明的纪律带好队伍、管好队伍。同时采取召开执法队员座谈会、设立中队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下发征求意见表、聘请行风监督员等多种形式,建立督查管理网络,并补充、修改、制订了《廉政建设制度》、《政务公开》等多项制度,完善廉政规定、过错追究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做到执法过程依法、依权、依序。
5、强化思想,构筑执法警戒制约长墙。认真执行市局“六个不”禁令,实行“末位淘汰制度”。一是强化思想。通过经常性思想教育和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使执法人员明确“为谁执法”,防止执法过程中出现 “错位”的问题。对执法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不勤奋行为的批评教育,切实维护良好执法形象。二是把握职责。每月组织队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掌握“7+1”职能,对行政执法权力事项和应履行职责进行准确把握,做到权责分明,使执法人员明确“执法权限”,避免执法过程中出现“越位”的问题。三是充分执法。规范“怎样执法”,使队员在执法过程中正确行使职权,防止出现执法“缺位”的问题。
二、推进阳光执法,要坚持执法职责的公开化和透明化
行政执法的公开化、透明化是推进行政执法权力阳光,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营造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良好氛围。构建“和谐城管”的重要手段之一。
1、执法工作公开化。明确行政执法公开透明的范围、内容、检查、考核等内容,通过公开执法,设立公示栏,细化执法依据、执法过程、执法结果等公开透明执法标准,强化执法监督力度,保证有关人员更好地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由于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工作涉及部门多、环节多、内容多,通过进行合理的分工、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是做好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工作的前提和保障。
2、执法权力制衡化。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涉及法律法规较多、法律法规的职权较多,罚款较多,在执法过程中实行罚缴分离制度,在执法办案过程实行网上办案制度,使执法的各个环节相互制衡,执法办案按照法定程序,办案与审批相分离,起到规范一线执法人员的作用。
3、处罚裁量标准化。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行为,通过实行行政处罚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的标准化,将涉及七项职能方面的法律法规中关于处罚的条款予以摘要并根据情节的不同明确具体处罚标准,直接由网上办案程序中得出,便于执法工作准确把握,以防工作人员凭想当然办事。
4、政务运行公开化。通过实行上墙公开、建立上城区行政执法局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和媒体公布等多种形式,对执法政务运行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涉及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96310服务热线,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行政处罚等事项,对具体行政行为应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执法责任、相对人权利义务和执法过错救济等,对机关科室、中队需要的职能权限、岗位职责、办案程序、办案流程、信访程序、投诉方式等,对暂扣物品的处理方式等应公开的都进行公开。使城管执法局的有关工作信息都能在网上查到,保证了执法工作运行的公开化。
三、推进阳光执法,要坚持日常执法的廉洁高效
1、拓宽监督工作思路,强化队伍廉政建设。针对执法监督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勇于拓宽思路。一是从工作实际和重点工作出发,在梳理完善横向岗责体系时,将监督融于具体执法工作流程。二是在日常工作中注重系统廉政文化建设,开展理论研讨会,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2、创新执法监督运行机制,确保执法廉洁高效。一是建立量化管理考核系统,结合执法工作职责定岗定责工作,牢牢地抓住重点岗位实行重点监督,执法监督的内容与岗位职责有机结合起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监督到岗,形成人变而监督不变的良性机制。二是在行政管理权方面,创新干部管理、民主测评等监督制约机制。在干部管理方面,我局制定了科学的中层领导竟聘上岗和定期轮岗制度,细化干部综合考评,建立个人廉政档案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在民主测评方面,定期对局管干部实行民主测评,了解干部民意、倾听干部民声
3、建设高效执法队伍,树立城管执法形象。城管体制改革后,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积极寻求对策,不断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高度重视加强队伍建设管理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使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要求队员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牢固树立“五种形象”:依法行政形象、执法为民形象、文明执法形象、廉洁自律形象、队伍严整形象。
四、推进阳光执法,要坚持执法工作的外部监督
1、健全信息反馈制度,形成快速纠错机制。公开受理投诉,对群众的投诉、来信来访处理及时,做到事事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对反映问题做到发现一起就应立即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执法公开透明工作取得新突破。
2、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虚心听取意见。从人大、政协、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团体中聘请义务监督员,对城管执法工作及其人员落实执行公开的情况进行监督;设立局长接待日制度,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接受群众投诉;建立权力阳光网上办案系统,接受有关部门对执法办案工作的监督。定期向街道、社区、沿街店家等发放意见卡、执法问卷调查表,广泛接受管理部门、相对人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反馈。
3、深化认识外部监督,提高自身形象。在接受外部监督时,要深化认识,不断创新,狠抓落实,努力提高自身能力,为规范城管执法的执法办案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