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谲煞毛”在杭州话语里是指赖皮的意思,面对这些“拉到做”的“谲煞毛”,西湖区执法局倒是想出了一“绝招”。
安徽人李某是名“游击队员”----每天出没在杭城的大街小巷卖水果,与执法队员“躲猫猫”。但在今年8月7日和8月16日分别在留下灵溪隧道北口贩卖西瓜时被西湖区行政执法局留下中队查处,在核实李某并未办理相关营业手续后,根据《浙江省取缔无照经营条例》规定,该局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处罚。
“在8月28日,我们把《行政处罚告知书》送给李某后,就再也联系不到他了。”留下执法中队的老周是该案的经办人,“后来在跟李某的同行打听后,才知道到李某为逃避罚款,已经回安徽老家了。”
不过,对付“谲煞毛”,老周很是自信“我们可是有绝招的”。原来在查处李某时,留下执法中队在先期已进行了多方取证,包括依法向公安部门调取其户籍地及暂住地等信息。“于是,在9月18日,我们采取了邮寄送达,用挂号信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寄到了李某的安徽老家。”
这封挂号信是10月11日送到了李某手中,一拆开信件,李某和他的父母、亲戚就被“执法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字眼给“刺激”了,逼得李某10月13日就赶回杭州,直奔留下中队。“一说罚款,我爸妈就急了,还以为我在杭州犯大事了。”到了中队,李某可是一脸苦相,“我刚想说不是什么大事,就被我爸一句‘不犯事人家怎么会把罚款书寄到老家’给顶回来了”。“到后来,我差点崩溃了,村里的人传来传去,传到后来竟然说我在杭州犯罪了”李某是越说越郁闷,“我真有种呆不下去的感觉了,你们马上给我处理吧”。今天上午,李某到建设银行缴纳了这笔千元罚款。
西湖区执法局也想提醒有关当事人,千万不要心存侥幸,行政处罚是必须要执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