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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区教育局获悉,我区2009学年对贫困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资助工作已全面启动。今年,我区教育资助力度将有所加大。各有关部门和学校将认真做好对困难家庭子女入学、入园的教育资助工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对贫困学生做到“应助尽助”
与往年一样,今年,凡萧山户籍的全日制中小学生、3周岁以上的幼儿,如果持有有效期内的《杭州市萧山区困难家庭(低保家庭)救助证》或《杭州市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家庭的子女;或是残疾学生、革命烈士子女等,以及因火灾、洪灾、癌症、尿毒症、白血病等大灾大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都可享受教育资助。
同时,区教育局规定,今年低收入农户家庭子女首次被列入资助范围。凡是持有有效期内的《低收入农户联系册》的低收入家庭子女,符合规定条件的,也将享受教育资助。
如有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民办学校就读的,其资助额度仍将按我区公办学校的有关收费标准资助。各类择校生不享受教育资助。
去年,全区共资助学生4038人,资助资金550余万元。今年,我区教育资助力度将有所加大。据区教育局负责人介绍,待8月底学生入学时,教育资助工作将全面展开;区教育局将对贫困学生的资助做到“应助尽助”,因而与往年相比,各项资助措施有所变化。
建立人民助学金制度
我区各级各类学校在做好对经济困难家庭子女入园、入学教育资助工作的同时,都将建立健全人民助学金制度,对因家庭生活确实困难,难以完成学业的中小学生进行校内资助。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由家长或者其监护人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学校人民助学金申请表》,经学校批准,可享受人民助学金,补助其在校学习、生活所需费用的开支。
同时,区教育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学生和家长,教育资助的申请需要特别注意申请时间和携带相关证件。申请资助时间为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学生报到注册时;申请资助的学生应由家长或其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特困家庭援助证、低收入农户联系册、残疾证等)及复印件,到就读的学校办理有关手续,经学校认可后,填写相关教育资助申请表,最终将申请表和有关证件、材料等上交所在学校即可。
营养餐资助金额加大
从2006年起,我区开始实施“爱心营养餐”工程,惠及城乡贫困学生。不少学生享受到了这一工程带来的实惠。各所学校提供的营养餐荤素搭配,以肉、禽、蛋等为主,能够为学生们补充营养;学校还落实了专人管理,在进货渠道、餐具消毒等方面层层把关。
今年,根据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我区对义务教育阶段对象的“爱心营养餐”资助金额也有所加大,从每年的200元提升为350元,以进一步增强贫困学生的体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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