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左转的电瓶车撞上直行奥迪A8,交警认定电瓶车负主要责任,轿车负次要责任,可奥迪车主因故没走正常定损程序,修理花了1.4万余元,要求赔偿,电瓶车主认为轿车几乎没有损伤,不需要这么多修理费。双方对赔偿事宜吵得不可开交,滨江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没走正常定损程序惹争议
2016年11月12日,当时奥迪轿车在江峰路春波路口等绿灯,准备直行,这时电瓶车上的任大爷准备左拐。年轻的奥迪车主小张说,自己当时等红灯转为绿灯后自己就加速启动直行,并没有没有看到右侧驶来的电瓶车。于是,几乎同时进入路口的电瓶车和奥迪车撞上了。
交警出具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认为,奥迪车进入路口前,没有注意观望路口情况,电瓶车转弯没有让直行车辆,电瓶车的违法作用大于奥迪车。因此,电瓶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奥迪车负次要责任。
车祸发生后,奥迪车主因觉得4S店给的维修价格太高,就放弃了保险的定损和保险理赔。他将车开去一家汽车维修店修理,他被告知,右侧后车门上有凹槽,需要换掉该扇车门,为此他共花费了1.4万余元维修费。之后,奥迪车车主就拿着修理费清单,要电瓶车车主赔偿这笔费用。
庭审时,电瓶车车主的代理人指出,就奥迪车车主作为证据的照片来看,轿车是不存在损失的,更不存在车辆凹陷的情况,这是肆意扩大维修费用。其代理人还表示,奥迪车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也因此承担部分维修费,而不应该全部都要电瓶车主来承担。同时,电瓶车车主也给出了修理电瓶车花费的200单据,以及他事后就医的医疗费单据,要求将这些费用,在最终的赔偿金中减去。
由于现在奥迪车已修好,无法再经行委托鉴定,法院难以认定车损情况。因此滨江法院首次邀请保险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出庭,协助判断车损。
资深保险理赔专员:“修理费最多三千多,怕是4S店坑了你”
庭审时,资深保险理赔专员罗一先生说:“根据我30多年的经验,我认为修理费是3000元左右。并且为了证实我的说法,我也专门去咨询了杭州最大的4S店,他们说,如果去他们店里维修,费用是3600元。”罗一先生还拿出了他咨询时的录音证据,当庭播放。
对此,奥迪车主并不认同,他说:“我的车门是铝制材料,我询问了4S店,他们答复说,车门凹陷是没法修理的。”他还出示新的证据照片,可以看到车门上有个小凹槽。
罗一先生看了新证据后,依然认为车门修理后就能回复到事故前的状态,并没有换门的必要。“我只能从专业的角度讲,你被4S 店骗了。当时你应该定损,这样索赔金额不会有问题,出定损单的价格不影响续保金额。”
电瓶车主的代理律师又追问:“如果去4S店的修理费是3600元,那原告找的没有相关维修资质的修理店,需花费多少?”罗一先生给出的答案是不超过2000元。
法院认定轿车损失为3600元 电瓶车主需承担6成
法官审理后认为,此案争议焦点有两个。一是此案事故责任如何认定。鉴于交警已对事故作出认定,且奥迪车主已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确认,故对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的主次责任,法院院予以采纳。损失确定为奥迪车主承担四成,电瓶车主承担六成。二是事故车损如何认定。
庭审中,奥迪车主提供了14000余元的车辆维修发票,但开具该发票的车行并不具有车辆维修资质,且发票内设计车辆右后门整体更换,奥迪车主也无法证明该维修与此次事故的关联性和必要性。
综合考虑专家证言和奥迪车受损情况,法院酌情确定,奥迪车主因此次事故受到损失3600元,由电瓶车车主承担2160元赔偿责任;电瓶车车主此次事故受到损失200元由奥迪车车主投保交强险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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