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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网讯 根据省委、省政府“五水共治”工作部署,在杭州市上下共同努力下,杭州市“清三河”(清理垃圾河、黑河、臭河)巩固提升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为鼓励先进,省治水办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清三河”达标县(市、区)申报工作,根据“清三河”达标县(市、区)验收标准与验收管理规程,对各地自查及各市验收推荐意见,组织开展了复核工作。
在此基础上,认定杭州市江干区、下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市共9个县(市、区)符合验收条件,拟予以命名,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5个工作日,9:00至17:30)。举报电话及信箱:
省治水办:0571-28059377,848458224@qq.com
市治水办:0517-88156851,249208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