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队员救助被困人员
杭州网讯 3月9日晚,西湖交警大队转塘中队执勤交警携协警在东狮路之江家园附近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查处。
21时10分许,张某驾驶浙ABA4**号小型客车(电动汽车)沿东狮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交警设置的违法查处点时,被执勤交警要求停车进行例行检查。
张某在接受呼气测试时突然启动车辆,随即撞上对向正在停车接受检查的皖H号小型客车,随后,张某继续驾车向西逃跑。
此时,现场距该车最近的协警小沈第一时间示意驾驶人立即停车,但张某未予理睬,拖带协警小沈继续驾车向西行驶约230米,后因车辆失控撞上停于道路南侧的浙A号半挂车才被迫停车。在此过程中,协警小沈为确保安全,将身体探入该车驾驶室内。
因浙ABA4**号小型客车经碰撞后变形,协警小沈被卡于该车驾驶室内,21点19分,救援官兵到达现场后发现浙ABA4**号小型客车(电动汽车)停在路中央,整个车头、驾驶室车门已严重变形,协警小沈双脚被困在驾驶室动弹不得,发出痛苦的呻吟。
经过仔细侦查了解情况后,现场指挥员立即部署救援方案;利用破拆工具对小车的车门进行扩张、破拆。扩开车门后,消防官兵继续利用破拆工具对卡住协警脚的车零部件进行破拆清理。经过十几分钟的破拆救援,在扩张足够的空间后,守在副驾驶室的救援官兵迅速将被困协警小沈转移出车外,并由救护车送往医院。
经省人民医院检查,小沈多处受伤(已构成轻伤),无生命危险。
肇事者驾驶人张某被执勤交警当场抓获。经检测,事故发生时,张的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73.4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张某驾车强行冲卡阻碍执行职务及醉酒驾驶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之规定,公安机关已对张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将依法对其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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