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1月26日,记者从大江东公安了解到,这两天,由于拆迁而引发的纠纷多了,而不同于以往的拆迁户与建设单位,而是遭遇了“合同诈骗”,这是怎么回事呢?
正当记者前往大江东了解情况时,获悉河庄派出所的民警徐云浩和学警沈喆鳌刚接到一起物品回收纠纷,便一同赶往现场。路上,沈喆鳌告诉记者,这已经是他跟师父在这个月处理的第三起回收纠纷了。
赶到现场,果然又是同样的纠纷。拆迁户老刘(化名)与二手物品回收商老金(化名)签订了回收协议,承诺将面临拆迁的老房子内部分物品以商定的价格卖给老金,并收取了老金2000元定金。可当老金如期来取物品时,却发现,物品遗失了,便要求老刘退还2000元定金同时按协议赔偿违约款。
丢了东西还要赔人家钱的老刘觉得很憋屈,便拨打了110请求调解。
民警徐云浩和学警沈喆鳌协调了许久,最终以老刘赔偿少量违约款收尾。
徐云浩说:“这几天接到多起大江东群众报案,说遭遇了合同诈骗,我们赶到现场也只能做出相应的调解,尽量让双方都合理接受。”
近两年,大江东的拆迁工作进展顺利,也因此诞生了一大批拆迁户及“准拆迁户”。拆迁户们的旧家具家电无处安放,而“准拆迁户”们希望通过一些高档的家具家电来提高自家房子的拆迁估值。于是,二手家具家电回收再租赁行业在大江东悄然兴起。
而拆迁户们已搬离房子,协议回收物得不到看管,在回收时不翼而飞,不仅不能给拆迁户带来收益,反而还要赔偿回收商违约金。这个月以来,这类纠纷更是呈现高发势头。
记者从大江东公安了解到,导致此类纠纷的主要原因是拆迁户们防范意识比较弱,对于回收合同审查不够严格,更有甚者在收取定金后直接签署了回收合同,连条款都不看。导致后续出现物品丢失、型号不符等状况,大都由拆迁户来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警方也提醒市民要避免纠纷:尽量不要去赚这种小钱,以免给自己带来后续的麻烦。即使要将二手物品进行出售,可去正规旧货市场找二手商进行回收。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类条款,了解双方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尽可能让回收方承担物品看管责任,同时尽快完成物品交接手续,最大限度避免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