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陈某,只有19岁,在杭州打零工。之前住在余杭,2015年5月份的时候,从一个个人中介(二房东)刘某处在城西一新建小区租得一房,花了6000元租三个月。
然而住了没几天,真正的房东找上门来了,让陈某搬走,因为,虽然房东将房子委托给刘某出租了,但房东并没有从刘某处拿到租金,陈某无奈,只能又跟房东以每月1800元的价格签了租房合同。
虽然有地方住了,但白白被中介骗了6000元,陈某一直找刘某协商,但一直没有拿到钱。
被骗之后,陈某没有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反而想:“他骗我的钱,为什么我不可以骗别人的钱呢……”。
在这个心态下,陈某就将自已租住的房源信息挂在了网上出租,并留了他的微信号。
9月23日晚,张先生联系他,约会第二天看房,后来以1200元每月的价格谈妥,9月25日,陈某以假的身份与张先生签了租房合同,张先生付了2400元的钱,租一押一,陈某交给了张先生一把钥匙。
但当张先生9月30日搬家时,发现房门打不开,到物业处一问,物业告诉他,这种事情发生多起了,张先生报警。
而之后,陆续又有人来找陈某租房,陈某以同样的方式收了4500元的租金,之后玩起了消失。
10月22日陈某在某网吧内被抓获,他对诈骗他人房租的事供认不讳。今天,陈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西湖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这起案件,让办案的检察官很唏嘘:此案中陈某曾被骗,是被害人,他可以报警或通过民事起诉的方式挽回自己的损失,然而陈某并没有这样做,而是采取了违法的方式,将自己“送”了进去。
另外,此案还暴露出当下租房市场的混乱,刘某作了一个个人中介,做起了二房东,没有受到监管,而作为租客也没有核实房源的真实性而只贪图便宜,以致上当受骗,检察提醒,租房最好通过正规的途径,并注意核实房源真实性及房东身份的真实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