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记者11月16日从杭州交警部门获悉,滨江区井山路等13条道路经验收合格,将于11月19日开通运行。具体如下:
1、井山路(萧山界—长江南路)、月明路(江陵路—风情大道)、新联路(物联网街—江汉东路)、南川路(时代大道—天马路)、浦炬街(火炬大道—浦沿路)、海福路(天马路—规划支路)、天马路(萧山界—长江南路)、安德巷(科技馆街—滨盛路)、秋溢路(支一路—时代大道)、诚宜巷(科技馆街—滨盛路)、儿康路(江南大道—滨盛路)、滨兴路(江陵路—风情大道)、科技馆街(扬帆路—飞虹路)将于2015年11月19日正式开通。
2、上述道路开通后,涉及货车、摩托车、电动车的通行组织,根据杭州市公安局《关于调整市区过境道路和部分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关于调整杭州市区过境交通的通告》以及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调整外地摩托车、燃油助动车、三轮车通行范围的通告》、《关于实施外地电动自行车限行措施的通告》等规定实行。
请过往机动车驾驶人注意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提示,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
中河高架高架观照明工程改造,对交通有影响
此外,因中河高架(清泰街—环城北路)景观照明改造工程施工需要,杭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施工期间临时调整施工路段的交通组织措施:
自2015年11月16日起至2016年2月3日止,在每晚的23时至次日凌晨5时,将逐段占用中河高架的清泰街至环城北路段南北双向各1个车道进行施工,届时中河高架施工区域机动车道将由双向4车道调整为2车道。
【杭州交通违法行为曝光台】
11月15日,杭州交警在主城区查获醉酒违法行为8起,已予以刑事拘留;酒后驾车违法行为9起。
犯罪嫌疑人李某于2015年11月15日06时05分许,在饮酒后驾驶浙CH25**号小型轿车上路行驶,当其驾车沿绍兴路由南向北行驶至绍兴路433号处时,与停在路边的环卫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浙CH25**号小型轿车右反光镜受损,该事故由李某负全部责任。
因李*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下城大队执勤民警抓获,经呼吸检测其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已达到醉酒驾驶标准。随后,犯罪嫌疑人李某被民警带至杭州市爱德医院由医护人员抽取了血液。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犯罪嫌疑人李某的血液进行检验后,确认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2.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同日,杭州绕城交警共查处违反规定占用应急车道类违法行为25起。
杭州交警提醒:应急车道是专门供工程抢险、消防救援、医疗救护或者民警执行紧急公务等处理应急事务车辆使用的车道,是“生命通道”,任何车辆禁止违法驶入或者以各种理由在车道内停留。因违反规定占用应急车道被查处,除了要受到200元的处罚外,在交通拥堵路段行驶的要记6分,而营运客车非紧急情况下在应急车道上停车的还将被记1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