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杭州的顾女士近日将丈夫张先生告上了法庭,起诉离婚。这已经是这对夫妻第三次在法庭上相见了,双方感情破裂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没有孩子。
2007年,顾女士和张先生登记结婚,双方都是再婚,结婚时都已经40来岁。
顾女士说,由于婚前对丈夫缺乏了解,结果婚后生活中两人性格差异大,生活习惯不同,价值观迥异,婚姻生活非常不开心。
“尤其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他的所作所为给原本就不太幸福的婚姻生活又加上了厚厚的阴霾。”顾女士两次怀孕,第一次胎儿停止发育,第二次宫外孕中止妊娠,都没能顺利生出孩子。从此之后,两人的矛盾便升级了。
顾女士说,从那开始丈夫几乎每个双休日、节假日都游荡在外,很少有电话打回家,有时工作日都凌晨才到家,夜不归宿还不容自己过问。
“我问她周末去做什么,他只说和旅游去登山了。”
顾女士认为自己的苦心规劝换不来丈夫的回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
2014年12月,她曾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在2015年1月4日判决两人离婚。但没想到,张先生似乎不想放弃这段婚姻,他在2015年1月12日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再三表示不肯离婚。
“当时,我以为他真心改过,就心软了,同意了他的要求,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民事调解书。谁知稍微好了没两个月,他反而变本加厉,现在我们俩根本无法共同生活,故又一次起诉到了法院。”
对于没有孩子的情况,张先生说是事实,但他没有多说什么。在法庭上,他只是简单的表示:不想离婚。
两个年近50岁的人了,一个一定要离婚,一个说过的挺好的,坚决不要离。法官调解不成,也有点头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双方感情破裂是准予离婚的情况之一。本案法官表示,虽然顾女士和张先生婚姻基础尚可,婚初感情较好,但之后双方多次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恶化。顾女士曾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现再次起诉,表明夫妻关系未得到改善,故可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
最终法院判决这对夫妻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