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监控显示:大伯在下车看了下被撞女子后,很快驾车离开了现场。
杭州网讯 日前,萧山区闻堰街道长安村瑛珠桥自然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电动三轮车与一辆电瓶车发生碰撞,造成骑电动车的大姐骨折,谁知,电动三轮车司机在下车看了看大姐后,却自顾自地驾车离开了。
肇事车辆撞人后逃之夭夭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辆电动二轮车翻倒在路中,车上的物品散落在车旁,救护车已赶到现场,经过医护人员现场初步检查,电动二轮车驾驶员手部和脚部都有开放性骨折。
此时,肇事驾驶员及肇事车辆已不见踪影。待伤者被送往医院治疗后,民警立即对现场进行勘查,同时对周边群众进行调查走访。
“巧借”民房监控锁定红色“江苏宗申”
民警对现场电动二轮车进行了仔细检查,发现车身上留有红色的油漆,同时根据周边群众反映,案发时肇事车辆是一辆红色的电动三轮车,且驾驶员是一名年纪较大的男子。
经初步分析,事发地是村道,而且辖区内类似的红色电动三轮车较多,且均未注册登记,要在如此众多的车辆中找到这辆肇事的电动三轮车,无疑是大海捞针。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努力查找,民警在事发地附近的一民房门口发现了一个高清监控。调取该监控后,发现了肇事车辆在案发后驾车逃离经过该路段时的清晰图像。通过监控办案民警确定,肇事车辆的车厢尾部写有“江苏宗申”四个字,于是对辖区所有销售类似车辆的店家进行走访调查。
事发当晚,民警通过监控排查和走访调查,结合当时肇事者的逃跑路线,发现一名萧山籍男子王某有重大嫌疑。民警当晚立即赶到了王某的工作单位进行查证核实。
经初步询问,王某一开始狡辩称事发下午并未到达过事发地,也未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民警通过对其所有的红色电动三轮车及监控图像进行比对,车型及相关特征均与肇事车辆一致。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王某对当天下午驾驶电动三轮车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
认为自己没有过错,就离开了现场
肇事嫌疑人王某,男,66岁,萧山本地人。
据王某交代,当天下午,他驾驶电动三轮车准备去接人,在经过事故路段时,由于路幅较窄,恰好当时对面又有几辆轿车经过,王某就靠边避让,等车辆经过后再次启动,就与一辆对向驶来的电动二轮车相撞。
王某向民警说,事故发生后,他自认为这起事故的过错不在于他,所以自己就下车查看了电动二轮车驾驶员的情况后,就选择驾车离开了。
交警提醒: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的,应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并立即向警方报警。事故责任交警会经过调查后依法做出责任认定,事故当事人不能自认为没有事故责任就顾自驾车离开现场,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在有的案例当中,当事人本来因事故受的伤可能并不重,但是因为肇事者逃离而没有得到有效的救助,人员的伤势加重甚至死亡,肇事者也难逃干系。如果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故的事实和成因也没有争议的,可以自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
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办理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