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民警堵截嫌疑人车辆
民警现场抓捕嫌疑人
平安临安发布的官方微博
杭州网讯 9月20日晚,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和微博,都被一则消息刷屏了,说是在临安,发生了枪战。微博上就网友爆料说:临安钱王大酒店前惊现枪声!记者从临安公安方面了解到,此次枪声是公安干警在抓贩毒,因为毒贩拘捕,所以当时缉毒民警才鸣枪示警的。
枪战?火拼?引发网友各种猜想
网友”赵南“发布了疑似现场的照片!不少临安市民路过事发现场时,远远地拍摄了视频。虽然视频画面并不十分清晰,但还是可以看出嫌疑人驾驶的是一辆纯白的小轿车,车的左前方面对面停着一辆银色面包车,小轿车显然是半路被面包车逼停。
另外,还有一位临安市民正好拍到了民警抓获其中一个嫌疑人后,把人押上车的画面:所有抓捕民警当时都穿便衣,七八个民警死死围住一个嫌疑人后,把他送上了那辆银色面包车。
瞬间,朋友圈各种猜想,有网友说,老婆下班路过现场,听到了“枪战”!还有同学发来消息说,“临安枪战,具体什么事!”
据传此次案件牵扯毒品数量较大,广东省东莞警方查案一路追过来,打算在临安围堵,火拼,开枪,抓捕归案。一时间消息频频。
真相是:警方说没有枪战,是鸣枪示警!
昨晚9时许,临安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平安临安 发布了准确消息:
经过两个多月的缜密侦查,2015年9月20日晚18时许,临安警方在锦城街道城中街钱王大酒店附近抓捕涉毒嫌疑人,嫌疑人暴力拒捕,民警鸣枪示警。后警方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现场未造成人员伤亡。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20分钟后,临安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进行了补充:@临安发布: 警方已成功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据知情民警说,事发时现场并没有爆发枪战,而是贩毒嫌疑人发现被警方围堵后,企图开车冲撞卡点逃离,民警这才鸣枪。
链接:警察在何时可以使用武器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第三章,武器的使用,人民警察判明有下列暴力犯罪行为的紧急情形之一,经警告无效的,可以使用武器:
(一) 放火、决水、爆炸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二) 劫持航空器、船舰、火车、机动车或者驾驶车、船等机动交通工具,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的;
(三) 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
(四) 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实施犯罪或者以使用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相威胁实施犯罪的;
(五) 破坏军事、通讯、交通、能源、防险等重要设施,足以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紧迫危险的;
(六) 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危及公民生命安全的;
(七) 国家规定的警卫、守卫、警戒的对象和目标受到暴力袭击、破坏或者有受到暴力袭击、破坏的紧迫危险的;
(八) 结伙抢劫或者持械抢劫公私财物的;
(九) 聚众械斗、暴乱等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用其他方法不能制止的;
(十) 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人民警察,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
(十一)在押人犯、罪犯聚众骚乱、暴乱、行凶或者脱逃的;
(十二)劫夺在押人犯、罪犯的;
(十三)实施放火、决水、爆炸、凶杀、抢劫或者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后拒捕、逃跑的;
(十四)犯罪分子携带枪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拒捕、逃跑的;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武器的其他情形。
人民警察依照前款规定使用武器,来不及警告或者警告后可能导致更为严重危害后果的,可以直接使用武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