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野松被带进法庭
杭州网讯 今天上午,原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队长赵野松受贿案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两百多人的大法庭座无虚席。
公众初识赵野松,应该是在2009年,杭州发生颇受关注的“70码”事件,当时赵野松正任市交警支队队长。
这次赵野松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时间跨度从2002年到2014年,总金额达180多万元。
要来一个紧俏展位 转手加价100万卖出
根据检察机关的起诉,赵野松主要有4次受贿行为。
2002年,赵野松担任杭州市公安局后勤处处长,他通过自己的关系,帮范某低价申购了一套位于近江的经适房,面积达183平米。而后,范某给了赵野松11万元酬谢;
2004年下半年,赵野松担任杭州上城公安分局局长期间,杭州某企业董事长黄某女儿失踪,委托赵野松帮忙寻找失踪的女儿。四年后,赵野松以姐姐赵某的名义,购买了黄某公司开发的东方金座一套房子,房子市场价2.6万每平,但卖给赵野松姐姐只有1.6万每平,差价共有60多万元;
2008年6月,在新开元大酒店,汤某向赵野松行贿3000美元,名义是给赵野松出国留学的女儿用,后来,赵野松又收受5万港币;
2012年下半年,赵野松担任市城管委副主任期间,向海外海集团负责人夏某要来了一个杭州汽车城的展位。随后,又让宫兵将展位转让给了何某,赚取了100万元差价,其中宫兵分得20万元,赵野松分得80万元。
4项指控否认3项 称收美金和港币是正常礼尚往来
今天出庭时,赵野松拿着几张A4纸,上面写满了他将要陈述的辩解。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他表示,前三项的事情是有的,但一些事实不对,也不能定性成受贿。
比如他并不是帮范某申请经适房,而是和范某一起投资,后来的11万,是挣了钱的分红。
而帮黄总找失踪的女儿,赵称这是在履行自己作为公安人员的职责,他只不过给辖区派出所的所长打了个电话,让重视一下。后来买房,也是姐姐的行为,和他无关,他们也不知道差价如此之大。
对于收受汤某美金和港币一事,赵野松表示自己和汤某是好朋友,经常有些礼尚往来,自己还多次赴香港帮汤某购买他喜欢的“拉菲”酒,所以汤某给自己点钱,怎么能是行贿呢?
只有第四项情节,也就是转让汽车城摊位的事,赵野松表示认罪,但他强调,“宫兵只是跑腿的,一切责任由我自己承担。”
庭审中,公诉人对赵野松的一些陈述提出了质疑,因为和他之前审查阶段的表述不一样。比如他曾多次表示明知范某没有参加排队和摇号就获得了经济适用房,但今天在法庭上,却改口称不知道有没有摇号,甚至经济适用房需要什么流程,要不要摇号都不清楚。
赵野松与去年底被调查,根据他自己的说法,本案涉及的主要4项受贿行为,除了东方金座这条线索,其他三项,都是自己主动交代的。“这几个月,我也面临良心的谴责。”
赵野松称已举报两名同监室的嫌犯
赵野松是军人出身,今年53岁,他历任杭州市上城区公安局局长、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队长、市城管委副主任等要职,并于2014年退休。
根据指控,张某曾在赵野松收受贿赂的行为中,起到牵线作用,而张某正是赵野松任公安上城分局局长时的副局长,后辞职下海,任某酒店总经理。。
此外,在赵野松担任杭州交警支队长期间,杭州交警部门就发生过多名交警受贿的丑闻。
其中一起交警受贿案件中,杭州江干交警大队的2名副中队长郑某、黄某及民警汤某收受辖区土方工程承包商的贿赂,以帮助这些工程车老板在工程车违法查处上予以“照顾”,三人涉案金额均较大。
其中单就一起“百大绿城庆春广场”涉案项目中,该项目土方工程承包商合计向上述三位民警行贿共100万元。
另有几名被判刑的交警,则因在车辆运输管理、违章处罚等方面为他们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在今天的庭审中,赵野松称,自己在押期间已经举报两名同监室的人未如实交代罪行,相关材料已送给检察院。
此次涉案的款项,赵野松已经全部退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