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杭州是典型的江南水乡,境内河流众多,湖泊纵横交错。然而就饮用水源安全来看,目前,杭州市城市供水的取水仅仅依靠钱塘江,一旦饮用水源出现异常,就要面临吃水困难。
因此,城市饮用水源单一问题已成为制约杭州进一步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的一大瓶颈,形势不容乐观。
为解决喝水需求,作为杭州的第二水源,杭州市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于去年底正式开工,并制定了《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管理条例(草案)》。
8月25日,杭州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条例(草案)》共四十条,主要包含了工程建设、工程保护与管理、水质保障与供水等章节,总则部分对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建设、管理、配水应当遵循的原则作了规定。
同时,《条例(草案)》对管理范围内的禁止行为作了明确。
擅自从输水设施中取水;堆放土石方、矿渣或者其他固体废物,倾倒有毒有害、腐蚀性液体等;进行爆破、掘井、挖沟、取土、采石、采砂、采矿等活动;侵占、损坏工程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和设备,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如果在管理范围内建设影响工程运行和危害工程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最高可罚20万。
此外,《条例(草案)》指出,要注重水源地和沿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千岛湖金竹牌取水口、闲林水库等水源地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工作,建设防护林等生态隔离保护带,依法查处破坏林木和植被的行为;禁止在生态隔离保护带内使用可能污染水源的农药。
同时,定期对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建立水质自动监测监控体系和水质预警机制,对千岛湖配水供水工程水质进行实时监测,并实施监测数据共享。 |